第三十四章覆亡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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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覆亡(上)
板桥。
血。铺满了大地。空气中还弥漫刺鼻的硝烟味,但前一刻还响彻云天的喊杀与枪炮声,已经消失无踪。惨烈的战斗已经宣告结束,悲鸣和呻吟飘荡在战场之上,听在胜利者的耳中,却是出奇的悦耳。
后方的仓囤大营的栅栏后,挤满了观战的士兵。这些州郡兵们,将刚刚结束的一场屠鸡宰狗、切菜砍瓜一般的战斗,从头到尾看在眼里。原本他们近一个月来,被辎重指挥的官兵呼来喝去,心中还有些怨愤,对这些不上阵杀敌却仍是一副趾高气昂样子的辎重兵们,也存有几分鄙夷。但看到方才的一战,怨恨和鄙视悄然无踪。州郡兵们这才明白,就算是辎重队,却也是野战军的一员,他们战斗力同样不负绣在左臂袖章上的野战二字。
一时的冲动,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结局。秦禄跟他的许多部下一样,都仰天躺在冰冷的大地上。唯一不同的,就是他还有着几丝气息,尚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一个个血色的气泡。随着越来越轻的呼吸,呼噜呼噜的从无力的张开着的嘴唇中冒出。随着血液涌出口中,他双眼中的神采也慢慢涣散开去。
秦禄的左胸口连着铁甲一起凹了下去,他是被火枪从远距离上击中,直径六分的铅弹就深深的嵌在他的鱼鳞铁甲的甲叶上。但铁甲能防住铅弹的侵彻,却没能防住随之而来的冲击力。如同被一击开山重锤狠狠敲在胸口上,秦禄左侧的肋骨竟然断了四五根之多。断掉的骨头倒插进肺中,这样的伤势就算是赵瑜军中以战伤治疗技术独步天下的外科军医,也不可能救他回来。
“蠢货!”随着一声冷嘲,一双牛皮硝制的黑色长筒军靴站到了秦禄的眼前。靴子的主人俯下身子,居高临下的望下来,又重复了一声:“蠢货!”
渐次变得混乱的思维中,突然出现一线亮光。秦禄勉力睁开逐渐黯淡下去的双眼,辨认出了俯视着自己的敌人。在刚才的战斗中,正是他站在最前方,指挥着十辆战车和一百多士兵,对关西骑兵们进行了最后的包抄。而秦禄胸口处的致命伤,也是在那次包抄中而得到的。
看着杀了自己的凶手,秦禄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
胡成直起腰,仅仅是低着头“我辎重队的车马连营防守,就算是近卫军来攻,没有两倍以上的兵力,也照样是被打得头破血流的结果。你只五百骑兵,竟然来攻我们一个指挥的战争。你也真是好胆,就算是女真人都没这个胆子!”
秦禄听得很清楚。头脑也突然间变得清明起来,只是依然说不出话,只能勉强挤出一点自嘲苦笑来,他毕竟还是太高看了自己。
胡成低头默默看着,突然向后将右手一摊,道:“拿枪来!”
随侍左右的亲兵听命,虽然不知胡成是什么用意,但仍连忙将一杆上好刺刀的燧发长枪递到了胡成手中。
长枪在手中一转,刺刀冲着下方,胡成低头对秦禄道:“看在你也是条有胆色的汉子的份上,就给你一个痛快!”
刺刀抵在心口,秦禄眼中泛出一丝感激的神色,闭起眼睛,身体完全放松了下去。胡成手一沉,刺刀入肉的闷响中,这片战场上最后的一个敌人,也已经失去了性命。
胡成拔出长枪,丢回给原主人,道:“算他战殁。去查查前面是哪一个放的枪,功劳记在他头上!”
说完大步离开。
胜利者们已经打扫战场,不过在清理遍地尸骸的都是大营中的州郡兵们。参战的辎重指挥的官兵,却都已经转到外围休息。
指挥教导正监视着州郡兵们打扫战场,苗锦和胡成两名闲下来的主官站在一起。苗锦看了看胡成的脸色,问道:“心情怎么看起来有些不太好?”
胡成摇了摇头,口气出奇的软弱:“杀了人了,总是有些不痛快!”
胡成并不是第一次与敌军真枪实弹的作战,以前还没调到辎重指挥时,也曾上过阵杀过敌,直接死在他手上的敌军少说也有十五六个。但过去杀的都是装束怪异的蛮夷,胡成从来没有把他们当作人来看,杀起他们来不过是屠鸡宰狗的感觉。但今次战斗的对手不一样,全都是汉人,长相、说话都是与自己没有什么差别——按照军中的宣传教育,他们同为华夏贵胄,天生就是要据有整个世界的种族。指挥部下将他们歼灭,又亲手刺死了秦禄,胡成第一次真正有了杀人的感觉。
“好了!好了!可是你小子说的要出战的!”苗锦笑着拍了拍胡成的肩膀“以后杀得多了就习惯了!”
胡成并不喜欢这样的安慰,他也不觉得自己需要安慰。提起精神,将话题转过:“这一仗,对手才不过五百骑,我们拿到斩首功应该接近两百。能经受四成战损,西军骑兵的勇猛敢战却也是难得了。”
苗锦点着头。火枪威力凶猛,一旦在五十步内被击中,无一例外是即死和重伤。在方才的战斗中,能逃走的都是几乎没有受伤,或是只受了点皮外伤,算不进伤亡数字中。而留在战场上的重伤员,都跟胡成对秦禄做得一样。被直接用匕首和刺刀处理掉了,最后计算起来,
能承受住四成的伤亡,绝对是一流的军队,但在遭受一轮射击过后,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却还恋战不去,指挥西军骑兵的将领头脑却是太过愚蠢、过于糊涂。今天的一仗,苗锦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防守作战,西军都有马,能进能退,其实却是掌握在战场主动权。握有主动权,却还损失了四成兵力,只能说是无谋之勇。
“只可惜还跑了不少!若有百名骑兵就能将他们全数吃掉了!”
胡成正跟苗锦说着话,却见苗指挥使突然间神色一凛,猛然扑倒在地上,左耳贴地,凝神听着什么。
“指使?!”胡成被吓了一跳,惊讶问道。
“都给我立正!”苗锦抬头一声大吼,听到命令的士兵们条件反射般的双脚一并,身子一挺,站得如劲松一般笔直。等到他们站定,方才狐疑起来怎么听到这个命令。但苗锦这时却又侧起耳朵。贴地静听。
看着苗锦的动作,胡成的脸色严肃起来。苗锦是北地汉人出身,伏地听音的本事是军中一绝。他曾经在一次演习时,提前侦测到了五里之外,山头另一边的一支骑兵小队的行动,帮助营中参谋们判断出了对手指挥部的位置所在,为那次演习的胜利立下了大功。辎重指挥的主官有这样本事,在运送物资时,被偷袭的几率当然也就小了许多。
苗锦并没有趴在地上太久,很快就跳了起来,道:“姚平仲全军!十五里!”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胡成皱眉问道。他望向东面的地平线,姚平仲的大军此时还在地平线下,不过以骑兵的速度,半个时辰不到就能杀到面前来了。“难道官家没有派军出城迎战?!或者说姚平仲已经被打败?!”
“不是溃军!”苗锦说得很肯定,溃军队列已经不成编制,蹄声绝不会如今次从地面传来的声音这般有序。
“那就是五千人?”
“五千人!?”胡成身后传来一声惊叫,他的亲兵声音中透着浓浓的惊喜“指使!副指!把这五千人杀光!功劳”
“杀你母亲啊杀!”胡成瞪起眼一句喝骂,将亲兵的疯话堵在了肚子里“... -->>
第三十四章 覆亡(上)
板桥。
血。铺满了大地。空气中还弥漫刺鼻的硝烟味,但前一刻还响彻云天的喊杀与枪炮声,已经消失无踪。惨烈的战斗已经宣告结束,悲鸣和呻吟飘荡在战场之上,听在胜利者的耳中,却是出奇的悦耳。
后方的仓囤大营的栅栏后,挤满了观战的士兵。这些州郡兵们,将刚刚结束的一场屠鸡宰狗、切菜砍瓜一般的战斗,从头到尾看在眼里。原本他们近一个月来,被辎重指挥的官兵呼来喝去,心中还有些怨愤,对这些不上阵杀敌却仍是一副趾高气昂样子的辎重兵们,也存有几分鄙夷。但看到方才的一战,怨恨和鄙视悄然无踪。州郡兵们这才明白,就算是辎重队,却也是野战军的一员,他们战斗力同样不负绣在左臂袖章上的野战二字。
一时的冲动,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结局。秦禄跟他的许多部下一样,都仰天躺在冰冷的大地上。唯一不同的,就是他还有着几丝气息,尚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一个个血色的气泡。随着越来越轻的呼吸,呼噜呼噜的从无力的张开着的嘴唇中冒出。随着血液涌出口中,他双眼中的神采也慢慢涣散开去。
秦禄的左胸口连着铁甲一起凹了下去,他是被火枪从远距离上击中,直径六分的铅弹就深深的嵌在他的鱼鳞铁甲的甲叶上。但铁甲能防住铅弹的侵彻,却没能防住随之而来的冲击力。如同被一击开山重锤狠狠敲在胸口上,秦禄左侧的肋骨竟然断了四五根之多。断掉的骨头倒插进肺中,这样的伤势就算是赵瑜军中以战伤治疗技术独步天下的外科军医,也不可能救他回来。
“蠢货!”随着一声冷嘲,一双牛皮硝制的黑色长筒军靴站到了秦禄的眼前。靴子的主人俯下身子,居高临下的望下来,又重复了一声:“蠢货!”
渐次变得混乱的思维中,突然出现一线亮光。秦禄勉力睁开逐渐黯淡下去的双眼,辨认出了俯视着自己的敌人。在刚才的战斗中,正是他站在最前方,指挥着十辆战车和一百多士兵,对关西骑兵们进行了最后的包抄。而秦禄胸口处的致命伤,也是在那次包抄中而得到的。
看着杀了自己的凶手,秦禄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
胡成直起腰,仅仅是低着头“我辎重队的车马连营防守,就算是近卫军来攻,没有两倍以上的兵力,也照样是被打得头破血流的结果。你只五百骑兵,竟然来攻我们一个指挥的战争。你也真是好胆,就算是女真人都没这个胆子!”
秦禄听得很清楚。头脑也突然间变得清明起来,只是依然说不出话,只能勉强挤出一点自嘲苦笑来,他毕竟还是太高看了自己。
胡成低头默默看着,突然向后将右手一摊,道:“拿枪来!”
随侍左右的亲兵听命,虽然不知胡成是什么用意,但仍连忙将一杆上好刺刀的燧发长枪递到了胡成手中。
长枪在手中一转,刺刀冲着下方,胡成低头对秦禄道:“看在你也是条有胆色的汉子的份上,就给你一个痛快!”
刺刀抵在心口,秦禄眼中泛出一丝感激的神色,闭起眼睛,身体完全放松了下去。胡成手一沉,刺刀入肉的闷响中,这片战场上最后的一个敌人,也已经失去了性命。
胡成拔出长枪,丢回给原主人,道:“算他战殁。去查查前面是哪一个放的枪,功劳记在他头上!”
说完大步离开。
胜利者们已经打扫战场,不过在清理遍地尸骸的都是大营中的州郡兵们。参战的辎重指挥的官兵,却都已经转到外围休息。
指挥教导正监视着州郡兵们打扫战场,苗锦和胡成两名闲下来的主官站在一起。苗锦看了看胡成的脸色,问道:“心情怎么看起来有些不太好?”
胡成摇了摇头,口气出奇的软弱:“杀了人了,总是有些不痛快!”
胡成并不是第一次与敌军真枪实弹的作战,以前还没调到辎重指挥时,也曾上过阵杀过敌,直接死在他手上的敌军少说也有十五六个。但过去杀的都是装束怪异的蛮夷,胡成从来没有把他们当作人来看,杀起他们来不过是屠鸡宰狗的感觉。但今次战斗的对手不一样,全都是汉人,长相、说话都是与自己没有什么差别——按照军中的宣传教育,他们同为华夏贵胄,天生就是要据有整个世界的种族。指挥部下将他们歼灭,又亲手刺死了秦禄,胡成第一次真正有了杀人的感觉。
“好了!好了!可是你小子说的要出战的!”苗锦笑着拍了拍胡成的肩膀“以后杀得多了就习惯了!”
胡成并不喜欢这样的安慰,他也不觉得自己需要安慰。提起精神,将话题转过:“这一仗,对手才不过五百骑,我们拿到斩首功应该接近两百。能经受四成战损,西军骑兵的勇猛敢战却也是难得了。”
苗锦点着头。火枪威力凶猛,一旦在五十步内被击中,无一例外是即死和重伤。在方才的战斗中,能逃走的都是几乎没有受伤,或是只受了点皮外伤,算不进伤亡数字中。而留在战场上的重伤员,都跟胡成对秦禄做得一样。被直接用匕首和刺刀处理掉了,最后计算起来,
能承受住四成的伤亡,绝对是一流的军队,但在遭受一轮射击过后,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却还恋战不去,指挥西军骑兵的将领头脑却是太过愚蠢、过于糊涂。今天的一仗,苗锦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防守作战,西军都有马,能进能退,其实却是掌握在战场主动权。握有主动权,却还损失了四成兵力,只能说是无谋之勇。
“只可惜还跑了不少!若有百名骑兵就能将他们全数吃掉了!”
胡成正跟苗锦说着话,却见苗指挥使突然间神色一凛,猛然扑倒在地上,左耳贴地,凝神听着什么。
“指使?!”胡成被吓了一跳,惊讶问道。
“都给我立正!”苗锦抬头一声大吼,听到命令的士兵们条件反射般的双脚一并,身子一挺,站得如劲松一般笔直。等到他们站定,方才狐疑起来怎么听到这个命令。但苗锦这时却又侧起耳朵。贴地静听。
看着苗锦的动作,胡成的脸色严肃起来。苗锦是北地汉人出身,伏地听音的本事是军中一绝。他曾经在一次演习时,提前侦测到了五里之外,山头另一边的一支骑兵小队的行动,帮助营中参谋们判断出了对手指挥部的位置所在,为那次演习的胜利立下了大功。辎重指挥的主官有这样本事,在运送物资时,被偷袭的几率当然也就小了许多。
苗锦并没有趴在地上太久,很快就跳了起来,道:“姚平仲全军!十五里!”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胡成皱眉问道。他望向东面的地平线,姚平仲的大军此时还在地平线下,不过以骑兵的速度,半个时辰不到就能杀到面前来了。“难道官家没有派军出城迎战?!或者说姚平仲已经被打败?!”
“不是溃军!”苗锦说得很肯定,溃军队列已经不成编制,蹄声绝不会如今次从地面传来的声音这般有序。
“那就是五千人?”
“五千人!?”胡成身后传来一声惊叫,他的亲兵声音中透着浓浓的惊喜“指使!副指!把这五千人杀光!功劳”
“杀你母亲啊杀!”胡成瞪起眼一句喝骂,将亲兵的疯话堵在了肚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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