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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长枪凌空刺来,随着长枪的刺出,从帐篷里跃出一个头戴狼皮帽子的魁梧壮汉。
老狼王绝对的久经阵仗,劲攻之时,丝毫没有慌乱,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击,敏捷地一躲,让过枪头,身形纵起反噬,两只獠牙顺势直上,对着壮汉的咽喉咬去。
漂亮,老狼王这雷霆一击,迅雷不及掩耳,顿时让壮汉命悬一线。
这时,一声娇呼从后传来,一个头插鸟羽、身着红衣的少女跑出,目睹此景,立时怔在当地。少女长得太美了,瓜子脸上镶嵌着两只蓝湖一样清澈的大眼睛,忽闪着无边的惊愕和惶急,高挺的瑶鼻骤然筋起,一副让人怜爱的可人表情。
估计能让她如此牵动的壮汉,一定是她的至亲才对。而更令人惊讶的是:红衣少女跑出的同时,竟然挟带着一阵扑鼻的清香,沁人心脾,让闻到的人神驰心醉。
听到女人的惊叫,远处的帐篷里,急三火四地跑出三十多个手拿武器的男男女女。看来平素,他们就是全民皆兵了。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壮汉的不幸降临。
然而,谁也没想到:事情的发展,竟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在老狼王还没有咬到壮汉的瞬间,老狼王的儿子憨巴,竟然像火山一样迸发,从未暴露的狼性喷薄而出。它张开血盆大口,自下而上,疾如闪电般地准确咬住老狼王的喉咙,只听咯吱一声脆响,老狼王的喉骨被登时咬断。老狼王攻力尽泄,萎顿于地。它的眼睛惊愕地睁得老大,万分不解地望着它亲生的儿子。
憨巴呲牙咧嘴,狼牙使劲一扯,老狼王的喉骨寸断,立时断了气。这时,憨巴一松口,将老狼王掷于地上,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咆哮:“本来我已衣食无忧,完全取得主人的信任,谁让你来多事,过来破坏我的生活?”
它的眼睛凶光四射,一脸的冷酷和愤怒,丝毫没有一点温情。云龘这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做狼心!
壮汉仰天大笑,走到憨巴身边,摸着憨巴满是血迹的嘴巴,赞道:“好样的,以后,你就是我的犬王!”
憨巴回过头轻蔑地扫视了一下那三只不知所以的牧羊犬,脸上挂起了前所未有的尊严和自负。三只牧羊犬不敢直视憨巴的眼神,垂头躬腰,夹紧尾巴,以示臣服。即便意识低级,它们也是知道:违抗这个新头,一定会死得很惨!只有苟且,才是长久生存之道!
三只牧羊犬顾不得表示对黑花的悲哀,摇头摆尾,围在憨巴和壮汉的周围,摇尾乞怜,甚至都没有再看一眼僵硬的黑花。
这时,云龘、尚文和李忠三人才看清壮汉脸上的大长刀疤。这些畜牲的主人,居然是他们的老冤家、大雁塔失窃的事主、小部落俟斤——居骨碌。原来报他伤重而亡是个烟雾,是故意掩人耳目的瞒天之计。突厥人,并非只知劫掠的野蛮人,他们有时,也是非常狡猾的呀!
那个身带异香的红衣少女小跑到居骨碌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关切地问道:“阿大,没伤着你吧?”
居骨碌咧嘴一笑,怜爱地看着红衣少女,回答道:“香娅,你看阿大可像受伤?”
说着,他伸手抚摸一下憨巴,接着说道:“亏我当时有眼光没有杀它,这两次它可立功不小,昨天不仅帮我偷回解药,今天又救我一命,确实应该好好奖赏一番。”
憨巴受到宠幸,顿时学着牧羊犬的模样,摇头摆尾,趋炎附势。
这时,从各家帐篷里出来的男女,也都凑了过来。其中一个头戴毡帽的瘦削男人对居骨碌说道:“俟斤大人,狼枭偷回之药品,我们完全可以留着备用,一旦部落里发生此病,也好用它救急,免得本医到时抓瞎。”听他说话的口气,像是部落里的郎中。
旁边的一个满脸胡须的胖大男人,摆摆手,表示反对:“我看不必。我们不就是想让大唐守军全部病亡吗?依我看,我们给他加点料,再让狼枭悄悄地送回去。到时,我们就可不费吹灰之力,轻取玉门关了。”说着,他阴狠地一笑。
居骨碌微微点头,叹道:“本来我以为这次瘟病,能够将唐军彻底打垮,没想到不知从何处蹦出一伙夷人,不仅搅了我们大雁塔佛宝之局,还来医治瘟疫,破坏我们千载难逢的全面计划,真是可恨至极!幸亏内里之人及时通报,否则,我们还在此处傻等佳音,如若被他施药治好瘟病,良机将唾手尽失!”
说到这里,居骨碌感觉语失,随即转移话题道:“二位族公,意见甚好,药品处置一事,容我三思。”
居骨碌举目环顾一下三十多个族人,大声说道:“既然众族人皆来敝处,何不摆酒痛饮一番。”
一众突厥人欢呼雀跃,呼呼啦啦返回前院,搬桌子,摆凳子,准备欢宴。
云龘望着远去的突厥族人,心内一惊,对李忠小声说道:“郑将军还以为瘟疫一事较为机密,却不知军中有细作早已透风。幸亏我们发现得早,若不然家有暗鬼,早晚必成大患。待我们回营之后,务必将其揪出,以绝后患。眼下当务之急是取回被偷药品,据我估计,布袋定在居骨碌帐篷之内。只是突厥众人齐聚于此,我们无法下手,必须想个办法,将胡人引开,方可拿回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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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长枪凌空刺来,随着长枪的刺出,从帐篷里跃出一个头戴狼皮帽子的魁梧壮汉。
老狼王绝对的久经阵仗,劲攻之时,丝毫没有慌乱,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击,敏捷地一躲,让过枪头,身形纵起反噬,两只獠牙顺势直上,对着壮汉的咽喉咬去。
漂亮,老狼王这雷霆一击,迅雷不及掩耳,顿时让壮汉命悬一线。
这时,一声娇呼从后传来,一个头插鸟羽、身着红衣的少女跑出,目睹此景,立时怔在当地。少女长得太美了,瓜子脸上镶嵌着两只蓝湖一样清澈的大眼睛,忽闪着无边的惊愕和惶急,高挺的瑶鼻骤然筋起,一副让人怜爱的可人表情。
估计能让她如此牵动的壮汉,一定是她的至亲才对。而更令人惊讶的是:红衣少女跑出的同时,竟然挟带着一阵扑鼻的清香,沁人心脾,让闻到的人神驰心醉。
听到女人的惊叫,远处的帐篷里,急三火四地跑出三十多个手拿武器的男男女女。看来平素,他们就是全民皆兵了。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壮汉的不幸降临。
然而,谁也没想到:事情的发展,竟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在老狼王还没有咬到壮汉的瞬间,老狼王的儿子憨巴,竟然像火山一样迸发,从未暴露的狼性喷薄而出。它张开血盆大口,自下而上,疾如闪电般地准确咬住老狼王的喉咙,只听咯吱一声脆响,老狼王的喉骨被登时咬断。老狼王攻力尽泄,萎顿于地。它的眼睛惊愕地睁得老大,万分不解地望着它亲生的儿子。
憨巴呲牙咧嘴,狼牙使劲一扯,老狼王的喉骨寸断,立时断了气。这时,憨巴一松口,将老狼王掷于地上,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咆哮:“本来我已衣食无忧,完全取得主人的信任,谁让你来多事,过来破坏我的生活?”
它的眼睛凶光四射,一脸的冷酷和愤怒,丝毫没有一点温情。云龘这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做狼心!
壮汉仰天大笑,走到憨巴身边,摸着憨巴满是血迹的嘴巴,赞道:“好样的,以后,你就是我的犬王!”
憨巴回过头轻蔑地扫视了一下那三只不知所以的牧羊犬,脸上挂起了前所未有的尊严和自负。三只牧羊犬不敢直视憨巴的眼神,垂头躬腰,夹紧尾巴,以示臣服。即便意识低级,它们也是知道:违抗这个新头,一定会死得很惨!只有苟且,才是长久生存之道!
三只牧羊犬顾不得表示对黑花的悲哀,摇头摆尾,围在憨巴和壮汉的周围,摇尾乞怜,甚至都没有再看一眼僵硬的黑花。
这时,云龘、尚文和李忠三人才看清壮汉脸上的大长刀疤。这些畜牲的主人,居然是他们的老冤家、大雁塔失窃的事主、小部落俟斤——居骨碌。原来报他伤重而亡是个烟雾,是故意掩人耳目的瞒天之计。突厥人,并非只知劫掠的野蛮人,他们有时,也是非常狡猾的呀!
那个身带异香的红衣少女小跑到居骨碌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关切地问道:“阿大,没伤着你吧?”
居骨碌咧嘴一笑,怜爱地看着红衣少女,回答道:“香娅,你看阿大可像受伤?”
说着,他伸手抚摸一下憨巴,接着说道:“亏我当时有眼光没有杀它,这两次它可立功不小,昨天不仅帮我偷回解药,今天又救我一命,确实应该好好奖赏一番。”
憨巴受到宠幸,顿时学着牧羊犬的模样,摇头摆尾,趋炎附势。
这时,从各家帐篷里出来的男女,也都凑了过来。其中一个头戴毡帽的瘦削男人对居骨碌说道:“俟斤大人,狼枭偷回之药品,我们完全可以留着备用,一旦部落里发生此病,也好用它救急,免得本医到时抓瞎。”听他说话的口气,像是部落里的郎中。
旁边的一个满脸胡须的胖大男人,摆摆手,表示反对:“我看不必。我们不就是想让大唐守军全部病亡吗?依我看,我们给他加点料,再让狼枭悄悄地送回去。到时,我们就可不费吹灰之力,轻取玉门关了。”说着,他阴狠地一笑。
居骨碌微微点头,叹道:“本来我以为这次瘟病,能够将唐军彻底打垮,没想到不知从何处蹦出一伙夷人,不仅搅了我们大雁塔佛宝之局,还来医治瘟疫,破坏我们千载难逢的全面计划,真是可恨至极!幸亏内里之人及时通报,否则,我们还在此处傻等佳音,如若被他施药治好瘟病,良机将唾手尽失!”
说到这里,居骨碌感觉语失,随即转移话题道:“二位族公,意见甚好,药品处置一事,容我三思。”
居骨碌举目环顾一下三十多个族人,大声说道:“既然众族人皆来敝处,何不摆酒痛饮一番。”
一众突厥人欢呼雀跃,呼呼啦啦返回前院,搬桌子,摆凳子,准备欢宴。
云龘望着远去的突厥族人,心内一惊,对李忠小声说道:“郑将军还以为瘟疫一事较为机密,却不知军中有细作早已透风。幸亏我们发现得早,若不然家有暗鬼,早晚必成大患。待我们回营之后,务必将其揪出,以绝后患。眼下当务之急是取回被偷药品,据我估计,布袋定在居骨碌帐篷之内。只是突厥众人齐聚于此,我们无法下手,必须想个办法,将胡人引开,方可拿回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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