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犯罪及其预防(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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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意味着能按其本来面目看待某人,能够意识到他的独特性。尊重意味着关心另一个人,使之按照其本性成长和发展。
★弗洛姆
对大多数人来说,个性不过是一个门面,在个性后面隐藏着失败,一种无法获得个人身分感的失败经验。
★弗洛姆
一个人对自己价值的理解就在于占有的多少,而他如果想成为最好的,就不得不成为占有最多的。这种恶性循环产生消极、嫉妒、贪心;最终导致人内心的虚弱和自卑。他对于自己的估价基于他有什么,而不是他是什么。
★弗洛姆
当个体自我被否定时,人与人的关系必然是表面的,因为他们自身并没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是可交换的商品,人没有能力、且不能彼此提供唯一的、“独特的”个体。然而,市场创造了一种它自己的同事关系。每个人都卷入在同样的竞争中,都具有共同的追求——成功;所有人都在同样的市场条件下相遇了(或至少相信他们能这么做)。每个人都知道他人的感受,因为他们都在同一条船上:孤独、害怕失败、渴望快乐;这场竞争没有方向,也不要指望会有方向。
★弗洛姆
靠着符合他人的期望增加自信,靠着和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一个人就把对自己身分的怀疑压制下去,同时,得到了一种安全感。然而,他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高的。
★弗洛姆
在非意识下,其内存的某种力量正驱使他们感到自卑与无意义。他们的感觉并非是发现其真正的缺点与弱点;这类人想要轻视自己,使自己软弱而不愿去主宰一切,他们有一种显著的象征,就是愿意倚靠别人、组织、大自然或自身以外的任何力量。
★弗洛姆
虽然事实上我们之中很多人患了或轻或重的心理疾病,但是,这并没有使我们怀疑我们精神健康的总的标准。我们深信,只要介绍一些较好的心理卫生方法,我们就能进一步改善我们的精神健康状况。
★弗洛姆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个体心理学来了解不同的各类人,然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我们观察到:很多人都表现出同一种类型的失败,比如自杀者、酒鬼、性欲错乱者、精神病人、罪犯、问题少年。他们都是在生活的某一方面遭遇了失败,并且是在一个所有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上彻底地失败了。他们都是冷漠的,对社会提不起兴致。可是,虽然这样,我们也不能认为他们是另类的而将他们排斥在生活之外。任何人都不具备完全的合作能力以及全面的社会感,而罪犯只是在某一方面陷入程度较深的共同失败中罢了。
想了解罪犯,还有一点非常关键;但在这一点上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我们都在努力克服困难,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实现了目标,我们会觉得自己很棒。杜威[18](Dewey)教授认为这些只是在追求安全而已,是正确的做法。另外的一些人认为是在追求自我保全(self preservation)。但是,无论我们给予它怎样的称谓,却总能在自己身上发现一条巨大的行动线索:自下而上,从失败到成功,从卑微的地位上升到优越的地位。这样的行动线是从童年开始的,将蔓延至生命的末端。所以,我们不必惊讶于罪犯身上也有类似的倾向。据观察,罪犯也是在努力解决问题、渡过难关,并立志成为优秀的人。与普通人所不同的是他们的追求方向比较特殊,而他们并非没有追求这些目标的行为。我们会发现,他们是因为对社会生活的规则太过陌生,对同伴太过冷漠,不懂得合作,所以才选择了这样的错误方向。
因为很多人并不是这么认为,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一点。他们觉得罪犯和普通人不一样,是特殊人群。比如,某些科学家宣称:所有的罪犯都心智低下,异于常人。一些迷信遗传的人则觉得罪犯是先天遗传的结果,必定要成为罪犯。此外,还有一些人觉得环境是引发犯罪的元凶,一个人一旦犯罪,就是无法改变的,会一直罪恶下去。如今,对于这些看法,我们可以找到许多证据来进行辩驳,并且,我们还发现,如果我们承认这些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无法解决犯罪的问题了。在我们的有生之年,一定要消除这种人间悲剧。我们知道犯罪是可悲的,我们一定要努力找到对付它的合适方式,而不能消极地熟视无睹,无助地说:“这是遗传在作怪,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无论是遗传还是环境,都不存在无法对抗的力量。从一个家庭、一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中,或许会有性格秉性都非常优秀的孩子,甚至会有一些称为罪犯到了而立之年居然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孩子。有时,出生清白的家庭也会出现罪犯,有时,罪犯世家中也会培养出优秀专家,这都无法解释。倘若犯罪但是遗传的结果,或者产生于某种特定的情境,就不会发生诸如此类的事情了。可是,在我们看来,这确实不难理解。或许是因为环境变好后,对他们的要求减少了,他们的一些错误的生活方式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或许,他们已经达到了自己的既定目标;他们可能年老力衰,腿脚不便,无法再做出出格的事情;再或者,由于骨骼已经僵硬,无法再飞檐走壁地去做梁上君子这样的事情。
在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前,希望我们能够去除“罪犯都是疯子”这样的看法。即使罪犯中有一部分是精神病人,但是,这类犯罪却是带有特殊性的——他们是在完全不了解自身的情况下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并且他们也不觉得自己应该为罪行负责。所以,低智商者仅仅像是一件工具,我们不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这类犯罪上。那些在幕后操控的主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罪犯,他们为智力低下的人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让心潮澎湃的低智商者去实施计划,而自己却躲在一边看着他们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做恶行。一些经验丰富的罪犯煽动他人犯罪也是这样的情形,他们一般都早已计划好如何实施犯罪,再教唆年轻人去执行。
现在,我们一起来回想一下当初所提到的巨大活动线:任何人,包括罪犯在内都是在这条线的范围内追寻梦想,追求稳固地位的。在不同个体的梦想或目标中,会有很多差异或者变化,作为罪犯,他们总会将个人优越感作为终极目标。他不愿意与人合作,他的目标对别人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社会需要各种能够互相合作的个体,他们互相依赖、互相协作。然而,罪犯身上一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并没有考虑到这样的社会... -->>
尊重意味着能按其本来面目看待某人,能够意识到他的独特性。尊重意味着关心另一个人,使之按照其本性成长和发展。
★弗洛姆
对大多数人来说,个性不过是一个门面,在个性后面隐藏着失败,一种无法获得个人身分感的失败经验。
★弗洛姆
一个人对自己价值的理解就在于占有的多少,而他如果想成为最好的,就不得不成为占有最多的。这种恶性循环产生消极、嫉妒、贪心;最终导致人内心的虚弱和自卑。他对于自己的估价基于他有什么,而不是他是什么。
★弗洛姆
当个体自我被否定时,人与人的关系必然是表面的,因为他们自身并没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是可交换的商品,人没有能力、且不能彼此提供唯一的、“独特的”个体。然而,市场创造了一种它自己的同事关系。每个人都卷入在同样的竞争中,都具有共同的追求——成功;所有人都在同样的市场条件下相遇了(或至少相信他们能这么做)。每个人都知道他人的感受,因为他们都在同一条船上:孤独、害怕失败、渴望快乐;这场竞争没有方向,也不要指望会有方向。
★弗洛姆
靠着符合他人的期望增加自信,靠着和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一个人就把对自己身分的怀疑压制下去,同时,得到了一种安全感。然而,他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高的。
★弗洛姆
在非意识下,其内存的某种力量正驱使他们感到自卑与无意义。他们的感觉并非是发现其真正的缺点与弱点;这类人想要轻视自己,使自己软弱而不愿去主宰一切,他们有一种显著的象征,就是愿意倚靠别人、组织、大自然或自身以外的任何力量。
★弗洛姆
虽然事实上我们之中很多人患了或轻或重的心理疾病,但是,这并没有使我们怀疑我们精神健康的总的标准。我们深信,只要介绍一些较好的心理卫生方法,我们就能进一步改善我们的精神健康状况。
★弗洛姆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个体心理学来了解不同的各类人,然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我们观察到:很多人都表现出同一种类型的失败,比如自杀者、酒鬼、性欲错乱者、精神病人、罪犯、问题少年。他们都是在生活的某一方面遭遇了失败,并且是在一个所有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上彻底地失败了。他们都是冷漠的,对社会提不起兴致。可是,虽然这样,我们也不能认为他们是另类的而将他们排斥在生活之外。任何人都不具备完全的合作能力以及全面的社会感,而罪犯只是在某一方面陷入程度较深的共同失败中罢了。
想了解罪犯,还有一点非常关键;但在这一点上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我们都在努力克服困难,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实现了目标,我们会觉得自己很棒。杜威[18](Dewey)教授认为这些只是在追求安全而已,是正确的做法。另外的一些人认为是在追求自我保全(self preservation)。但是,无论我们给予它怎样的称谓,却总能在自己身上发现一条巨大的行动线索:自下而上,从失败到成功,从卑微的地位上升到优越的地位。这样的行动线是从童年开始的,将蔓延至生命的末端。所以,我们不必惊讶于罪犯身上也有类似的倾向。据观察,罪犯也是在努力解决问题、渡过难关,并立志成为优秀的人。与普通人所不同的是他们的追求方向比较特殊,而他们并非没有追求这些目标的行为。我们会发现,他们是因为对社会生活的规则太过陌生,对同伴太过冷漠,不懂得合作,所以才选择了这样的错误方向。
因为很多人并不是这么认为,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一点。他们觉得罪犯和普通人不一样,是特殊人群。比如,某些科学家宣称:所有的罪犯都心智低下,异于常人。一些迷信遗传的人则觉得罪犯是先天遗传的结果,必定要成为罪犯。此外,还有一些人觉得环境是引发犯罪的元凶,一个人一旦犯罪,就是无法改变的,会一直罪恶下去。如今,对于这些看法,我们可以找到许多证据来进行辩驳,并且,我们还发现,如果我们承认这些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无法解决犯罪的问题了。在我们的有生之年,一定要消除这种人间悲剧。我们知道犯罪是可悲的,我们一定要努力找到对付它的合适方式,而不能消极地熟视无睹,无助地说:“这是遗传在作怪,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无论是遗传还是环境,都不存在无法对抗的力量。从一个家庭、一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中,或许会有性格秉性都非常优秀的孩子,甚至会有一些称为罪犯到了而立之年居然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孩子。有时,出生清白的家庭也会出现罪犯,有时,罪犯世家中也会培养出优秀专家,这都无法解释。倘若犯罪但是遗传的结果,或者产生于某种特定的情境,就不会发生诸如此类的事情了。可是,在我们看来,这确实不难理解。或许是因为环境变好后,对他们的要求减少了,他们的一些错误的生活方式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或许,他们已经达到了自己的既定目标;他们可能年老力衰,腿脚不便,无法再做出出格的事情;再或者,由于骨骼已经僵硬,无法再飞檐走壁地去做梁上君子这样的事情。
在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前,希望我们能够去除“罪犯都是疯子”这样的看法。即使罪犯中有一部分是精神病人,但是,这类犯罪却是带有特殊性的——他们是在完全不了解自身的情况下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并且他们也不觉得自己应该为罪行负责。所以,低智商者仅仅像是一件工具,我们不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这类犯罪上。那些在幕后操控的主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罪犯,他们为智力低下的人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让心潮澎湃的低智商者去实施计划,而自己却躲在一边看着他们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做恶行。一些经验丰富的罪犯煽动他人犯罪也是这样的情形,他们一般都早已计划好如何实施犯罪,再教唆年轻人去执行。
现在,我们一起来回想一下当初所提到的巨大活动线:任何人,包括罪犯在内都是在这条线的范围内追寻梦想,追求稳固地位的。在不同个体的梦想或目标中,会有很多差异或者变化,作为罪犯,他们总会将个人优越感作为终极目标。他不愿意与人合作,他的目标对别人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社会需要各种能够互相合作的个体,他们互相依赖、互相协作。然而,罪犯身上一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并没有考虑到这样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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