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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月7日是母亲离开我十周年的祭日。她的去世,留给我一个终身都无法弥补的遗憾,那就是在她病危的时候,我当儿子的无能竭尽全力挽留她和我多相守一天。我在这个十年间,这份遗憾深深地使我思念母亲,她在世时的事情历历在目,在此时此刻,我就用对母亲的回忆,来作为我对她的怀念和深爱,当成花环奉献在她的坟前,以弥补一点点无能的遗憾吧!
我的母亲出生在1931年的宜宾,一个家庭小手业家庭,外婆是个家庭妇女靠帮人做鞋底,袜底,外公靠教点私塾维持一家八口人的生活。母亲占老大,对贫苦人家的孩子来说,正如常言道:“出林笋子先遭难。”“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母亲除了帮外婆做手工活外,还和二舅一起走路去赵场买些东西到宜宾来卖,赚点小钱帮助家庭。大概是她19岁,由父母包办了一个婚姻,嫁给了那个姓赵的男人,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生了一儿一女。后来解放了,不知道为什么,听母亲说他打了解放军,就被捕了,母亲在家庭的压力下也就和他离婚了,大女儿改名跟母亲姓,儿子判给了那个男人。抗日战争期间日本的飞机经常空袭宜宾,母亲一家都逃到了外婆的老家—赵场。那时我的三舅得了眼疥,双眼睛看不见,母亲背着他跑警报。母亲听别人说,用白牛的虱子血来滴眼睛可以治好,母亲就到乡下去找,帮三舅滴眼睛,直到滴好。后来,外公调到了温江公路养路段工作,一家人就迁往成都的新津县定居,母亲和三舅留在了宜宾。我的那个大姐也跟了婆婆去了新津,由外婆外公抚养。三舅那时年轻不懂事,喜欢去赌,有一次他把家里的两个桢楠木的大衣柜都输了。母亲知道后,又用钱去把柜子买回来,因为它们是外公的传家宝。多年后,三舅又需要用那柜子,母亲二话没说,就给了他一个。
后来,母亲跟着外公去屏山修公路,又在修宜塘公路期间认识了我的父亲,由外公同意下母亲和我的父亲结了婚,1958年有了我,母亲修路结束后,由于一直在军分区幼儿园工作,我还好,没有在1960年中国的大饥荒中饿死。1966年家里又有了我的妹妹。母亲为了这个家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因为父亲一直在外地工作,在我的记忆中他很少回家,有时一年过年回来一次,感觉他不太顾家。有一年的夏天,父亲带回家一个阿姨,说是来治病的,住在我们家十好几天。后来,母亲在一次和父亲的争吵中,我才隐隐地意识到,那个阿姨是我父亲在外面的相好。对此单位的调查组到了我们家,他们讯问母亲,父亲是否有那样的生活作风问题?母亲誓口否认,保护了父亲。因为那个年代有这样的问题轻则开除工作,重则判刑。妹妹两岁了,由于母亲要上班,我那时上小学,没有人带妹妹,所以父亲就把妹妹带去跟他一起。母亲为了我能读上那时的宜宾重点小学,她几次去找了军分区的领导开介绍信,才上了那所小学。母亲起先在宜宾军分区的幼儿园当浆洗工,兼做一些厨房的杂活,因为工作上的事,由于她的正直和要强和那个园长产生了点矛盾。后来,那位领导就公报私仇,安排母亲去了建筑工地做小工。那正是宜宾“文革”的派性武斗最激烈的时期,母亲每天仍然坚持去翠屏山后山的工地上班,邻居们都劝她不要冒险去上班,她就是不听。早晨,她从沿水溪一路到工地,到处都是在武斗中打死的尸体,好恐怖啊!母亲仍然勇敢地穿过这些腐臭气,走向工地坚持上班。有一天,妈妈被工地上的五个叔叔用担架抬回家来,我看见妈妈的头上回还有些血迹,我知道母亲在工地受伤了。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不知道怎么办,只觉得好悲伤,想哭又不能哭。后来她身体恢复了健康,又在军分区的木工场当炊事员,干了大概两年,工程结束了,所有人员都下了,母亲也就失业了。父亲就叫母亲把我们一家都迁到他那里去,母亲坚持不迁,她想那样对儿女今后读书有利,只是去了父亲那里做些小工,维持家庭的生活。
大概是1971年吧,在新津的外婆一家准备迁回宜宾定居。当时我的幺舅,小姨都没有工作,他们先期来到了宜宾,就住在我们家。母亲那时的工资也很少,父亲每月寄十五元钱回家来,母亲没有任何怨言,把她的弟妹安顿好,还给幺舅买烟抽。小姨说要买自行车,母亲又垫钱,找关系给她买好,送到温江去。外婆外公要坐藤椅,母亲也从宜宾买好,送到新津,过时过节,也没有忘记给外婆外公寄一十、二十元钱,表示她自己的孝心。母亲对她的婆婆也是够孝道的了,我记得那是“生活关”困难时期,母亲在军分区得了一张在“岷江餐厅”的进餐券,她就让奶奶去吃,奶奶要我一起去,母亲说“小孩子有吃在后头。”就把我拉走了。奶奶住在乡下,父亲因为工作很少去看望奶奶,母亲就常常给奶奶送肉送油去,关心奶奶的生活,奶奶有时采点草药来城里卖,母亲就留她在家吃顿饭。奶奶在农村,因为没有劳动力,年终就要补生产队的钱,才能分一年的口粮,母亲又去帮奶奶补上。大概是在1968年奶奶死了,农村的亲戚来告诉我母亲,父亲还是没有回去看奶奶最后一眼。母亲个人到了农村把奶奶安埋好,没有让父亲担心,也没有听母亲为此埋怨过父亲。虽然母亲尽了自己的力量表示自己那份对家人的爱心,但是,由于在家里只有母亲没有读书,文化水平最低,他们还是在心底里瞧不起母亲。我记得,有一年过年二舅来看母亲,二舅打发了我两元钱,后来,二姆好几年了都还在说母亲没有教育好我,随便要别人的钱,让母亲很生气。所以母亲教育我们“人穷,志不能短。”“别人的就是别人的,再好也是别人的。”“要有自己有,说话才硬揍。”我们家一直都很穷,没有多少宽余的钱,母亲常教育我们,用钱要:“量入为出,计划开支,约有节余。”“平时省来急时用。”“三穷三富不到老。”“今当有日思无日,莫把无时当有时。”这些对于我今后管理家庭经济都有很大的帮助,为我战胜生活中的困难起到了不可小视的作用。
我们住在一个老四合院里,一共有五家人,厨房和堆柴火都是共用的,因此有时我家的东西被别人拿了些去,母亲也不太计较。她说:“与人相处要吃得亏,才打得堆,斤斤计较是搞不好邻居关系的。”而且对邻居有困难时母亲总是尽量帮助他们,也不求什么回报。但是如果邻居帮助过母亲,她常常在记在心里,对我们说:“知恩要图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有时我们借了邻居的东西,母亲要求我们要记住还,她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而对别人借了我家的东西,母亲也不问,别人忘了就算了,如果下次那人来给母亲借东西,母亲还是尽量帮助,也不提以前的事。母亲常常说:“远亲当不如近邻,远水救不了近火。”这样,虽然我母亲的个性很强,也没有和邻居发生什么大矛盾,更没有和院里的人吵过架。我们那院子里的几家人就像一家人一样,都无偿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大家都像亲人一样互相称呼,过得很和睦又快乐,关系也很融洽。那种不是亲人的亲情真让人永远怀念。
1972年了,宜宾市藤器社(现在的塑料二厂)找一个炊事员,由居民委员会的丁主任介绍,母亲才有了固定的正式工作,结束了临时工的身份,母亲才安心下来。把妹妹也从父... -->>
今年的1月7日是母亲离开我十周年的祭日。她的去世,留给我一个终身都无法弥补的遗憾,那就是在她病危的时候,我当儿子的无能竭尽全力挽留她和我多相守一天。我在这个十年间,这份遗憾深深地使我思念母亲,她在世时的事情历历在目,在此时此刻,我就用对母亲的回忆,来作为我对她的怀念和深爱,当成花环奉献在她的坟前,以弥补一点点无能的遗憾吧!
我的母亲出生在1931年的宜宾,一个家庭小手业家庭,外婆是个家庭妇女靠帮人做鞋底,袜底,外公靠教点私塾维持一家八口人的生活。母亲占老大,对贫苦人家的孩子来说,正如常言道:“出林笋子先遭难。”“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母亲除了帮外婆做手工活外,还和二舅一起走路去赵场买些东西到宜宾来卖,赚点小钱帮助家庭。大概是她19岁,由父母包办了一个婚姻,嫁给了那个姓赵的男人,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生了一儿一女。后来解放了,不知道为什么,听母亲说他打了解放军,就被捕了,母亲在家庭的压力下也就和他离婚了,大女儿改名跟母亲姓,儿子判给了那个男人。抗日战争期间日本的飞机经常空袭宜宾,母亲一家都逃到了外婆的老家—赵场。那时我的三舅得了眼疥,双眼睛看不见,母亲背着他跑警报。母亲听别人说,用白牛的虱子血来滴眼睛可以治好,母亲就到乡下去找,帮三舅滴眼睛,直到滴好。后来,外公调到了温江公路养路段工作,一家人就迁往成都的新津县定居,母亲和三舅留在了宜宾。我的那个大姐也跟了婆婆去了新津,由外婆外公抚养。三舅那时年轻不懂事,喜欢去赌,有一次他把家里的两个桢楠木的大衣柜都输了。母亲知道后,又用钱去把柜子买回来,因为它们是外公的传家宝。多年后,三舅又需要用那柜子,母亲二话没说,就给了他一个。
后来,母亲跟着外公去屏山修公路,又在修宜塘公路期间认识了我的父亲,由外公同意下母亲和我的父亲结了婚,1958年有了我,母亲修路结束后,由于一直在军分区幼儿园工作,我还好,没有在1960年中国的大饥荒中饿死。1966年家里又有了我的妹妹。母亲为了这个家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因为父亲一直在外地工作,在我的记忆中他很少回家,有时一年过年回来一次,感觉他不太顾家。有一年的夏天,父亲带回家一个阿姨,说是来治病的,住在我们家十好几天。后来,母亲在一次和父亲的争吵中,我才隐隐地意识到,那个阿姨是我父亲在外面的相好。对此单位的调查组到了我们家,他们讯问母亲,父亲是否有那样的生活作风问题?母亲誓口否认,保护了父亲。因为那个年代有这样的问题轻则开除工作,重则判刑。妹妹两岁了,由于母亲要上班,我那时上小学,没有人带妹妹,所以父亲就把妹妹带去跟他一起。母亲为了我能读上那时的宜宾重点小学,她几次去找了军分区的领导开介绍信,才上了那所小学。母亲起先在宜宾军分区的幼儿园当浆洗工,兼做一些厨房的杂活,因为工作上的事,由于她的正直和要强和那个园长产生了点矛盾。后来,那位领导就公报私仇,安排母亲去了建筑工地做小工。那正是宜宾“文革”的派性武斗最激烈的时期,母亲每天仍然坚持去翠屏山后山的工地上班,邻居们都劝她不要冒险去上班,她就是不听。早晨,她从沿水溪一路到工地,到处都是在武斗中打死的尸体,好恐怖啊!母亲仍然勇敢地穿过这些腐臭气,走向工地坚持上班。有一天,妈妈被工地上的五个叔叔用担架抬回家来,我看见妈妈的头上回还有些血迹,我知道母亲在工地受伤了。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不知道怎么办,只觉得好悲伤,想哭又不能哭。后来她身体恢复了健康,又在军分区的木工场当炊事员,干了大概两年,工程结束了,所有人员都下了,母亲也就失业了。父亲就叫母亲把我们一家都迁到他那里去,母亲坚持不迁,她想那样对儿女今后读书有利,只是去了父亲那里做些小工,维持家庭的生活。
大概是1971年吧,在新津的外婆一家准备迁回宜宾定居。当时我的幺舅,小姨都没有工作,他们先期来到了宜宾,就住在我们家。母亲那时的工资也很少,父亲每月寄十五元钱回家来,母亲没有任何怨言,把她的弟妹安顿好,还给幺舅买烟抽。小姨说要买自行车,母亲又垫钱,找关系给她买好,送到温江去。外婆外公要坐藤椅,母亲也从宜宾买好,送到新津,过时过节,也没有忘记给外婆外公寄一十、二十元钱,表示她自己的孝心。母亲对她的婆婆也是够孝道的了,我记得那是“生活关”困难时期,母亲在军分区得了一张在“岷江餐厅”的进餐券,她就让奶奶去吃,奶奶要我一起去,母亲说“小孩子有吃在后头。”就把我拉走了。奶奶住在乡下,父亲因为工作很少去看望奶奶,母亲就常常给奶奶送肉送油去,关心奶奶的生活,奶奶有时采点草药来城里卖,母亲就留她在家吃顿饭。奶奶在农村,因为没有劳动力,年终就要补生产队的钱,才能分一年的口粮,母亲又去帮奶奶补上。大概是在1968年奶奶死了,农村的亲戚来告诉我母亲,父亲还是没有回去看奶奶最后一眼。母亲个人到了农村把奶奶安埋好,没有让父亲担心,也没有听母亲为此埋怨过父亲。虽然母亲尽了自己的力量表示自己那份对家人的爱心,但是,由于在家里只有母亲没有读书,文化水平最低,他们还是在心底里瞧不起母亲。我记得,有一年过年二舅来看母亲,二舅打发了我两元钱,后来,二姆好几年了都还在说母亲没有教育好我,随便要别人的钱,让母亲很生气。所以母亲教育我们“人穷,志不能短。”“别人的就是别人的,再好也是别人的。”“要有自己有,说话才硬揍。”我们家一直都很穷,没有多少宽余的钱,母亲常教育我们,用钱要:“量入为出,计划开支,约有节余。”“平时省来急时用。”“三穷三富不到老。”“今当有日思无日,莫把无时当有时。”这些对于我今后管理家庭经济都有很大的帮助,为我战胜生活中的困难起到了不可小视的作用。
我们住在一个老四合院里,一共有五家人,厨房和堆柴火都是共用的,因此有时我家的东西被别人拿了些去,母亲也不太计较。她说:“与人相处要吃得亏,才打得堆,斤斤计较是搞不好邻居关系的。”而且对邻居有困难时母亲总是尽量帮助他们,也不求什么回报。但是如果邻居帮助过母亲,她常常在记在心里,对我们说:“知恩要图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有时我们借了邻居的东西,母亲要求我们要记住还,她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而对别人借了我家的东西,母亲也不问,别人忘了就算了,如果下次那人来给母亲借东西,母亲还是尽量帮助,也不提以前的事。母亲常常说:“远亲当不如近邻,远水救不了近火。”这样,虽然我母亲的个性很强,也没有和邻居发生什么大矛盾,更没有和院里的人吵过架。我们那院子里的几家人就像一家人一样,都无偿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大家都像亲人一样互相称呼,过得很和睦又快乐,关系也很融洽。那种不是亲人的亲情真让人永远怀念。
1972年了,宜宾市藤器社(现在的塑料二厂)找一个炊事员,由居民委员会的丁主任介绍,母亲才有了固定的正式工作,结束了临时工的身份,母亲才安心下来。把妹妹也从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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