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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还是自称魏晓华吧,既然已经死了一次,还叫找死太难听了。”
徐斌难得不带嘲讽意味的说了最后一句话。他不知道,怎么最后这句话就从嘴里溜出来了。兴许是因为腰上别着的手枪,坠着裤子,提醒自己它的存在。好歹,他算是拿人手软。但魏晓华这个案子又像是一根细刺,看着很细、不惹眼,但总戳得他不舒服。他心里朝自个“呸”了一口,想着,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徐斌后悔之余,见魏晓华在一旁有点愣神,于是趁着他没反应过来,大踏步离去。
待苟岱清醒过来时,唯有苦笑,徐斌早已不见了踪影。他想,他居然被一个小辈给点了,不见了也好。
至于姓名,他以后就叫魏晓华了。
——
初一十五,
山上,陈二仍叠着纸鹤。
郑浅絮絮叨叨:“我听说,山下真的遭灾了。”
“你那里?”
“不是。”
“那是哪?”
“汉阳山那边。听说半个山体滑坡,把轻灵江都给截流了,形成了一个湖,当地人叫它青灵湖。你的纸鹤到的了那么?”
“到不了,它只能在这座山附近。”
“今年夏天的雨水真多啊,不过好歹快过去了。到明天就是秋天,希望秋天能舒坦点。”
“是啊。雨打风吹去的乱夏……”
与其相邻的山上,
敬兰与其兄弟敬雄(苟熊)相约到老爷子墓前,上了一柱香,烟雾袅袅。
两姐弟整理了周围杂草,供了几个水果,茶酒的杯子添了新的茶、酒。弄完这些,相对视一眼,齐齐跪下磕头。说道:“我们去城里打工,回来再来看你。”敬兰微笑着继续说道:“弟弟苟雄找了个城里的老婆,是干交警的。以后估计要在城里安家了,到时候回来的少,您老别见怪。不过,也是为了早早给您抱小重孙。”说完,敬兰自个先笑了笑。
敬雄一脸严肃道:“姐,这些有的没的就别说了。”
敬兰斜瞅一眼,一巴掌从敬雄头上削了下去,“这些都是大事!我是你姐,我说什么,你就听着!”
敬雄张了张嘴,到底没反驳。长期与老爷子生活下,长幼有序、孝顺等已深刻在身上。他沉默着在周边又细细理了野草,也许是环境好、土也肥,杂草长得格外茂盛。
敬兰的手指在墓碑所刻的名字上描摹,发现老爷子苟岱这两个字的印子较前浅了点。她没在意,老爷子在家族里威望很高,可能前来祭拜的人多了些。
敬雄细细拔了一圈草,看上去墓地的范围又扩大了一圈。他感觉无事可做,叫道:“姐,走了。”
“恩,走吧。”下山路上,敬兰忍不住问道:“你以后的孩子姓苟不?”
前方敬雄步子停了几秒,想了想,转头道:“不知道,连我自个都不姓了,看孩子自己吧。”
敬兰在他身后停下,跺了跺鞋上的泥,说道:“我的孩子定是姓不了的……”
——
医院病房,
在祭拜的香燃起的那一瞬,魏晓华似有所感。他侧着头向家的方向望去,一切离他都很遥远。他曾想过是否要回去相认,但他做不到顶着别人的人生过他自己想要的日子。更何况,从他死后到现在,所有发生的事并未明朗。他想在偷来的时间里,追寻事实真相。
也就在今天,夏日的最后一天,魏晓华终于出院了。
方娟在一旁默默地理着儿子的用物,在这段相处的时间里,生理上的母子两人培养出一种默契——她不强加干涉儿子的行动和思想,但魏晓华也不能断了与她的联系,不管是感情上的联系还是生活上的。
魏晓华默认了这种默契。他不是没尝试过把事情说清楚,但每每说到一半,总有其它要紧的事打断他的言语。方娟也有所察觉,但未想得通透,她只是感觉儿子变了,但大多的大彻大悟不都在大难、或者说大事件后。一切都被未知的力量掩盖着。
魏晓华走出医院的时候,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柏油路感觉被晒化了,一丝丝的气体从上面逸出,歪曲了其中的光线。一步踩下去,似乎都会踩出个印子来。
魏晓华已换下病号服,现在身上穿的,是一套合身的运动服。这套运动服是方娟拿过来的。苟岱曾照过镜子,镜子里面的人很是英俊,与他真正的样子没半点相似。在镜子里,看不到自己,反而看着其它陌生人,很是诡异。
自从出了医院门,方娟就在前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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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还是自称魏晓华吧,既然已经死了一次,还叫找死太难听了。”
徐斌难得不带嘲讽意味的说了最后一句话。他不知道,怎么最后这句话就从嘴里溜出来了。兴许是因为腰上别着的手枪,坠着裤子,提醒自己它的存在。好歹,他算是拿人手软。但魏晓华这个案子又像是一根细刺,看着很细、不惹眼,但总戳得他不舒服。他心里朝自个“呸”了一口,想着,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徐斌后悔之余,见魏晓华在一旁有点愣神,于是趁着他没反应过来,大踏步离去。
待苟岱清醒过来时,唯有苦笑,徐斌早已不见了踪影。他想,他居然被一个小辈给点了,不见了也好。
至于姓名,他以后就叫魏晓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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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十五,
山上,陈二仍叠着纸鹤。
郑浅絮絮叨叨:“我听说,山下真的遭灾了。”
“你那里?”
“不是。”
“那是哪?”
“汉阳山那边。听说半个山体滑坡,把轻灵江都给截流了,形成了一个湖,当地人叫它青灵湖。你的纸鹤到的了那么?”
“到不了,它只能在这座山附近。”
“今年夏天的雨水真多啊,不过好歹快过去了。到明天就是秋天,希望秋天能舒坦点。”
“是啊。雨打风吹去的乱夏……”
与其相邻的山上,
敬兰与其兄弟敬雄(苟熊)相约到老爷子墓前,上了一柱香,烟雾袅袅。
两姐弟整理了周围杂草,供了几个水果,茶酒的杯子添了新的茶、酒。弄完这些,相对视一眼,齐齐跪下磕头。说道:“我们去城里打工,回来再来看你。”敬兰微笑着继续说道:“弟弟苟雄找了个城里的老婆,是干交警的。以后估计要在城里安家了,到时候回来的少,您老别见怪。不过,也是为了早早给您抱小重孙。”说完,敬兰自个先笑了笑。
敬雄一脸严肃道:“姐,这些有的没的就别说了。”
敬兰斜瞅一眼,一巴掌从敬雄头上削了下去,“这些都是大事!我是你姐,我说什么,你就听着!”
敬雄张了张嘴,到底没反驳。长期与老爷子生活下,长幼有序、孝顺等已深刻在身上。他沉默着在周边又细细理了野草,也许是环境好、土也肥,杂草长得格外茂盛。
敬兰的手指在墓碑所刻的名字上描摹,发现老爷子苟岱这两个字的印子较前浅了点。她没在意,老爷子在家族里威望很高,可能前来祭拜的人多了些。
敬雄细细拔了一圈草,看上去墓地的范围又扩大了一圈。他感觉无事可做,叫道:“姐,走了。”
“恩,走吧。”下山路上,敬兰忍不住问道:“你以后的孩子姓苟不?”
前方敬雄步子停了几秒,想了想,转头道:“不知道,连我自个都不姓了,看孩子自己吧。”
敬兰在他身后停下,跺了跺鞋上的泥,说道:“我的孩子定是姓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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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房,
在祭拜的香燃起的那一瞬,魏晓华似有所感。他侧着头向家的方向望去,一切离他都很遥远。他曾想过是否要回去相认,但他做不到顶着别人的人生过他自己想要的日子。更何况,从他死后到现在,所有发生的事并未明朗。他想在偷来的时间里,追寻事实真相。
也就在今天,夏日的最后一天,魏晓华终于出院了。
方娟在一旁默默地理着儿子的用物,在这段相处的时间里,生理上的母子两人培养出一种默契——她不强加干涉儿子的行动和思想,但魏晓华也不能断了与她的联系,不管是感情上的联系还是生活上的。
魏晓华默认了这种默契。他不是没尝试过把事情说清楚,但每每说到一半,总有其它要紧的事打断他的言语。方娟也有所察觉,但未想得通透,她只是感觉儿子变了,但大多的大彻大悟不都在大难、或者说大事件后。一切都被未知的力量掩盖着。
魏晓华走出医院的时候,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柏油路感觉被晒化了,一丝丝的气体从上面逸出,歪曲了其中的光线。一步踩下去,似乎都会踩出个印子来。
魏晓华已换下病号服,现在身上穿的,是一套合身的运动服。这套运动服是方娟拿过来的。苟岱曾照过镜子,镜子里面的人很是英俊,与他真正的样子没半点相似。在镜子里,看不到自己,反而看着其它陌生人,很是诡异。
自从出了医院门,方娟就在前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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