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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另外,如果林迹每次进来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就出去的话,外界人是发现不了他消失过的。林迹把这个功能称为快闪。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说干就干,林迹走到广场边,发动一辆摩托车就风驰电掣向小区郊外的靶场驶去。
他去看岩壁的时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车摩托车基本是没锁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门也没锁,这大大方便了林迹的行动。
小城不大,成为林迹随身物品的范围只有方圆十公里,外围还有些农田菜地,那些庄稼还长得绿油油的。
不过几分钟时间,林迹就到了郊区山谷里的靶场门口。
靶场的大门也没有关,前面的大院里还停着两辆迷彩越野装甲车和一辆坦克。
林迹丢下头盔,直接冲向枪药库。
这里他已经来过了,对这里的位置也已经熟悉了。枪药库的门也是开着的,门口还散落这几把枪,这些枪是林迹来时就有的,表示当时应该正有人出入。
林迹捡起一把突击步枪,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冷酷地对着坦克扣下了扳机……没反应。笨拙研究半天,拆弹夹,装弹匣,开保险,再来。
熊爪去死!
砰!
“草——”
枪声之后是林迹歇斯底里的一声痛呼。枪的后坐力太大,姿势也不对,让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点摔倒了。
他之前来知道后坐力的问题,只试了试手枪,这回失心疯般的乱来终于让他吃了苦头了。
林迹丢开枪,颓然坐在地上。
现在知道了部落和这个时代的环境之后,关键问题还是要想清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找个山洞躲着,靠小城的物资活到成年这是下下之策。林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条路。自己一个人待几年,不闷死也会变神经病的。
如果留在部落的话,怎么样用好这个小城的物资去达成自己想要的呢?
这个靶场各种枪械都有,其他周边设备也齐全。但数量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弹药,基本上是用一颗少一颗。
林迹之前住的县城人口大约十万,加上周边乡镇人口大约五十万。根据后世的商业物流运作周期和物资储备惯例,整个县城现在可能只有十万人半年使用的物资。
这些东西对于姬林部落来说几乎是无限的。问题是,林迹不能把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弄出去。
以枪械来说,他这个身体还是太弱了。他之前过来用手枪打靶。打完三个弹夹,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环还没有子弹多。冲锋枪步枪什么的,他连后坐力都受不了。这种战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战士面前,其实形不成什么杀伤力。说不定还容易被反杀。
也就是说枪械最好留着应急用,就算他把枪法练出来了,子弹也还是个制约。真靠这个称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计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就会把这些弹药耗尽。
其他的物资林迹也不能都弄出去了,来历怎么解释?搬得多了部落的人不会怀疑?老是有各种来路不清的东西部落的人会不会疑神疑鬼?
林迹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只借助小城的少量物资,改善部落的工具,从现实里获取食物达到自给自足,之后再慢慢扩大影响。也就是说,他最好还是得在外面建一套独立的生产体系。
这样虽然会走得缓慢些,但这样可以很保险。
而这个过程里,他因为对部落的贡献越来越多,地位也应该会慢慢提升上来。这样部落的人大概就不会把他弄出去交换了。这样或者等他成年的时候,身边也有了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时候再仗剑天涯还是称霸世界,应该都不会寂寞了。
至于熊爪,留着无关大局,等自己在部落里的地位改变了,大把机会慢慢炮制他。
想清楚这些,林迹站了起来,在想有什么食物可以从小城里搬出去能稳住大姬,但又不会被人怀疑的,接下来又要怎么做才能给部落在现实里弄到足够的食物。手机用户请浏览m.69zw.co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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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另外,如果林迹每次进来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就出去的话,外界人是发现不了他消失过的。林迹把这个功能称为快闪。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说干就干,林迹走到广场边,发动一辆摩托车就风驰电掣向小区郊外的靶场驶去。
他去看岩壁的时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车摩托车基本是没锁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门也没锁,这大大方便了林迹的行动。
小城不大,成为林迹随身物品的范围只有方圆十公里,外围还有些农田菜地,那些庄稼还长得绿油油的。
不过几分钟时间,林迹就到了郊区山谷里的靶场门口。
靶场的大门也没有关,前面的大院里还停着两辆迷彩越野装甲车和一辆坦克。
林迹丢下头盔,直接冲向枪药库。
这里他已经来过了,对这里的位置也已经熟悉了。枪药库的门也是开着的,门口还散落这几把枪,这些枪是林迹来时就有的,表示当时应该正有人出入。
林迹捡起一把突击步枪,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冷酷地对着坦克扣下了扳机……没反应。笨拙研究半天,拆弹夹,装弹匣,开保险,再来。
熊爪去死!
砰!
“草——”
枪声之后是林迹歇斯底里的一声痛呼。枪的后坐力太大,姿势也不对,让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点摔倒了。
他之前来知道后坐力的问题,只试了试手枪,这回失心疯般的乱来终于让他吃了苦头了。
林迹丢开枪,颓然坐在地上。
现在知道了部落和这个时代的环境之后,关键问题还是要想清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找个山洞躲着,靠小城的物资活到成年这是下下之策。林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条路。自己一个人待几年,不闷死也会变神经病的。
如果留在部落的话,怎么样用好这个小城的物资去达成自己想要的呢?
这个靶场各种枪械都有,其他周边设备也齐全。但数量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弹药,基本上是用一颗少一颗。
林迹之前住的县城人口大约十万,加上周边乡镇人口大约五十万。根据后世的商业物流运作周期和物资储备惯例,整个县城现在可能只有十万人半年使用的物资。
这些东西对于姬林部落来说几乎是无限的。问题是,林迹不能把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弄出去。
以枪械来说,他这个身体还是太弱了。他之前过来用手枪打靶。打完三个弹夹,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环还没有子弹多。冲锋枪步枪什么的,他连后坐力都受不了。这种战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战士面前,其实形不成什么杀伤力。说不定还容易被反杀。
也就是说枪械最好留着应急用,就算他把枪法练出来了,子弹也还是个制约。真靠这个称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计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就会把这些弹药耗尽。
其他的物资林迹也不能都弄出去了,来历怎么解释?搬得多了部落的人不会怀疑?老是有各种来路不清的东西部落的人会不会疑神疑鬼?
林迹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只借助小城的少量物资,改善部落的工具,从现实里获取食物达到自给自足,之后再慢慢扩大影响。也就是说,他最好还是得在外面建一套独立的生产体系。
这样虽然会走得缓慢些,但这样可以很保险。
而这个过程里,他因为对部落的贡献越来越多,地位也应该会慢慢提升上来。这样部落的人大概就不会把他弄出去交换了。这样或者等他成年的时候,身边也有了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时候再仗剑天涯还是称霸世界,应该都不会寂寞了。
至于熊爪,留着无关大局,等自己在部落里的地位改变了,大把机会慢慢炮制他。
想清楚这些,林迹站了起来,在想有什么食物可以从小城里搬出去能稳住大姬,但又不会被人怀疑的,接下来又要怎么做才能给部落在现实里弄到足够的食物。手机用户请浏览m.69zw.co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