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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
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