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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色,只觉得有点苦苦的,懂事地伸出小手去熨他眉心中的纹路:“嗯,那我就不要妈妈了。”
说完,她乖乖地从他身上爬下来,无声无息地玩着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习惯性地去抠碎钻镶成的半颗心,却怎么也抠不动分毫。戒指的款式早已不时兴了,但好在简单朴拙,戴在他手上,透着别样的大气庄重。
谈了一天的合作,林越诤有些疲乏,他见女儿玩得酣畅,便放心地合上眼睛。车子的电台在播一档音乐节目,插播完广告,忽然响起一个非常熟悉的前奏。林越诤的长睫微微一颤,眉心间的纹路越见清晰。
四年了,乍然听见他的声音,一时有些意乱神迷。
主持人哀哀插了句话:“虽然他已经去世四年,但是他的青春是永远的,他活在我们每一个歌迷的心里,永垂不朽……愿远在天国的他已放下今生痛苦,常驻光明中。”
一首歌播到一半,老王不无感慨地说:“这些人真奇怪,有钱有名有人爱,还要去跳楼,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什么都没有,还巴不得千年王八万年龟地活下去……真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这一跳,跳去了关总半条命,害得我买的热力股赔了一半!”
高亢激昂的主唱声音和贝司线交织在一起,有一股排山倒海的气势。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歌声里,他恍惚看见了自己的青春,那因为爱她而鲜活的青春。他等过她一个十年,又等过她一个四年,也许要一辈子这样等下去了。
不是不寂寞的,陆续参加了青瑜和EVA的婚礼,又参加过自家黑猫的葬礼,生命里的人和物一样样地离开了,却始终没有新的填进来。房子太大,前几年一个人住也没什么,现在醒来时,总觉得心里很空,睁开眼那一瞬,总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想了想,就从孤儿院里收养了千阳,于是这个世界上,总算有了那么一个,一生都不会弃他而去的人。
一首歌唱完,路况终于大好了,转过一个路口,前面就是成都鼎鼎有名的天府广场,穿过那个广场,不用十分钟就能到宾馆了。
陪着林越诤跑了一整天,老王早已累得脱了形,只恨不得化成一摊肉泥躺在床上不动。他拿眼睛瞟后座上的林越诤,不由得感慨,大人物就是有大人物的样子,从早上七点忙到现在,马不停蹄地见人谈合作,到了这时,他还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衬衣熨帖整齐,纹丝不乱,一双薄唇紧紧抿着,整张脸上都透着沉静。
这么多年来,他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无论遇到什么大风大浪:卫庄倒台、鸿宇倒台、得力助手离开……最艰难的时候,他都卖掉了自己的酒店、车子、房子。即便到了那个程度,他都不肯接受关锦华的资助。然而四年一晃眼,不过他儿子读个大学的时间,后座这个年轻老总就又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地产界打下了天地。成也好,败也好,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副心无旁骛、冷静自若的模样。
车子行到天府广场,横过马路的人骤然比平实多了几倍,他不得不放慢车速,排着队往前面滑行。
“快看,好多新娘子。”千阳把脸贴在车窗上,指着广场上尖叫。
两人往外看去,果然有无数对新人在往广场上走。
“奇了怪了,又不是五一,怎么这么多人结婚?”老王下意识地看了眼时间,拍了下腿说,“对了,今天是五月二十号,520,小年轻都赶着今天表白呢!”
林越诤心道,老王竟比他还时尚,微微一笑后,他继续合眼养神。就在这时,老王骤然把车拐到了路边,指着他那边的窗外叫了起来:“林总,你快来看看,那是不是舒小姐!”
林越诤猛地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眼前却是一片空白,他竭力迫自己冷静,在自己心跳声中寻找,下一秒,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模糊身影落入他眼帘里。
她和一个男人在与路人寒暄,那个男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分明,他穿着T恤短裤,穿着和她一样的情侣拖鞋,很居家的模样。
老王语气复杂地说:“是她吧?我就说我跟这姑娘有缘分,无论她在哪儿我都能一眼把她从人群里找出来!
林越诤喉头动了动,眼睁睁看着他们并肩缓缓朝他走来。
广场那边,华灯流彩,响起了缤纷的烟花,千阳按捺不住,抓着他嚷叫:“爸爸,我要去玩,我要去玩!”
老王心下了然,转过头说:“阳阳,我带你去吧。”
千阳老大不乐意地嘟着嘴。
老王拉开车门,在门口蹲下:“来,骑大马。”
千阳这才来了兴致,拍着手爬到门口,骑上老王的脖子,随着他一径往人群深处去了。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定定望着她。
她的面容越来越清晰,像从一片极深的水底浮起一般。
他觉得下巴抖得厉害,鼻根酸涩得厉害。
窗外的烟花越来越密集,炸在天幕里像散开漫天星斗,继而又化作细碎的银沙,扑簌簌落下,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就那么巧,他们两个在他的车窗外顿住了脚步,一并往天上张望,张望那不过最凡俗的绚烂。这时,那个男人自然很自然地牵起舒旻的手,舒旻回望了他一眼,素净秀美的脸上浮起一丝柔和的笑意,她的眼底又浮现出那个清晨看日出时的宁谧——那历经沧桑的、老迈的宁谧。他几乎已经伸出手去拉车门了,却在那笑意里缓缓收回手。
“砰”的一声巨响,广场上传来一阵欢呼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高亢的“我爱你”,继而,又有几声“我爱你”从人群里爆发出来,片刻后,广场上的数百对情侣仿似受到什么感召,齐齐呐喊起了“我爱你”。
舒旻和那男人相携着迈上台阶,往人群深处挤去。
就在她彻底消失在人群里那一瞬,他忽然拉开车门,快步追了上去,分开沸腾的人群,在人群里找到掩住耳朵,满眼欢喜的她。
身边的人奋力地挤着他,有人将他挤得退后了,有人又将他挤到人前去,他们纷纷在他耳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那拥挤渐渐化为了一道浪潮,天地在他的视线里都漫漶成了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那苍茫里,只有她是清晰的。嘴唇动了动,一滴温热液体自眼角滑落,他望着她轻轻说:“我爱你。”
他的前半生,没有同任何人说过我爱你,有的人,他是不想说,有的人,他是来不及说。他听着耳畔热切的嘶喊,忽然觉得有生之年,能够对着某个人大声喊出我爱你,是比一切都盛大的幸福。而这个觉悟,竟出现在他已不能再相信爱情的三十岁。
“我爱你!”他挤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嘶声喊着,“我爱你!”
那声音汇入天府广场上空,像是成全了某种惊天动地的唱诵。
舒旻,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全书完
神色,只觉得有点苦苦的,懂事地伸出小手去熨他眉心中的纹路:“嗯,那我就不要妈妈了。”
说完,她乖乖地从他身上爬下来,无声无息地玩着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习惯性地去抠碎钻镶成的半颗心,却怎么也抠不动分毫。戒指的款式早已不时兴了,但好在简单朴拙,戴在他手上,透着别样的大气庄重。
谈了一天的合作,林越诤有些疲乏,他见女儿玩得酣畅,便放心地合上眼睛。车子的电台在播一档音乐节目,插播完广告,忽然响起一个非常熟悉的前奏。林越诤的长睫微微一颤,眉心间的纹路越见清晰。
四年了,乍然听见他的声音,一时有些意乱神迷。
主持人哀哀插了句话:“虽然他已经去世四年,但是他的青春是永远的,他活在我们每一个歌迷的心里,永垂不朽……愿远在天国的他已放下今生痛苦,常驻光明中。”
一首歌播到一半,老王不无感慨地说:“这些人真奇怪,有钱有名有人爱,还要去跳楼,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什么都没有,还巴不得千年王八万年龟地活下去……真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这一跳,跳去了关总半条命,害得我买的热力股赔了一半!”
高亢激昂的主唱声音和贝司线交织在一起,有一股排山倒海的气势。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歌声里,他恍惚看见了自己的青春,那因为爱她而鲜活的青春。他等过她一个十年,又等过她一个四年,也许要一辈子这样等下去了。
不是不寂寞的,陆续参加了青瑜和EVA的婚礼,又参加过自家黑猫的葬礼,生命里的人和物一样样地离开了,却始终没有新的填进来。房子太大,前几年一个人住也没什么,现在醒来时,总觉得心里很空,睁开眼那一瞬,总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想了想,就从孤儿院里收养了千阳,于是这个世界上,总算有了那么一个,一生都不会弃他而去的人。
一首歌唱完,路况终于大好了,转过一个路口,前面就是成都鼎鼎有名的天府广场,穿过那个广场,不用十分钟就能到宾馆了。
陪着林越诤跑了一整天,老王早已累得脱了形,只恨不得化成一摊肉泥躺在床上不动。他拿眼睛瞟后座上的林越诤,不由得感慨,大人物就是有大人物的样子,从早上七点忙到现在,马不停蹄地见人谈合作,到了这时,他还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衬衣熨帖整齐,纹丝不乱,一双薄唇紧紧抿着,整张脸上都透着沉静。
这么多年来,他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无论遇到什么大风大浪:卫庄倒台、鸿宇倒台、得力助手离开……最艰难的时候,他都卖掉了自己的酒店、车子、房子。即便到了那个程度,他都不肯接受关锦华的资助。然而四年一晃眼,不过他儿子读个大学的时间,后座这个年轻老总就又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地产界打下了天地。成也好,败也好,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副心无旁骛、冷静自若的模样。
车子行到天府广场,横过马路的人骤然比平实多了几倍,他不得不放慢车速,排着队往前面滑行。
“快看,好多新娘子。”千阳把脸贴在车窗上,指着广场上尖叫。
两人往外看去,果然有无数对新人在往广场上走。
“奇了怪了,又不是五一,怎么这么多人结婚?”老王下意识地看了眼时间,拍了下腿说,“对了,今天是五月二十号,520,小年轻都赶着今天表白呢!”
林越诤心道,老王竟比他还时尚,微微一笑后,他继续合眼养神。就在这时,老王骤然把车拐到了路边,指着他那边的窗外叫了起来:“林总,你快来看看,那是不是舒小姐!”
林越诤猛地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眼前却是一片空白,他竭力迫自己冷静,在自己心跳声中寻找,下一秒,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模糊身影落入他眼帘里。
她和一个男人在与路人寒暄,那个男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分明,他穿着T恤短裤,穿着和她一样的情侣拖鞋,很居家的模样。
老王语气复杂地说:“是她吧?我就说我跟这姑娘有缘分,无论她在哪儿我都能一眼把她从人群里找出来!
林越诤喉头动了动,眼睁睁看着他们并肩缓缓朝他走来。
广场那边,华灯流彩,响起了缤纷的烟花,千阳按捺不住,抓着他嚷叫:“爸爸,我要去玩,我要去玩!”
老王心下了然,转过头说:“阳阳,我带你去吧。”
千阳老大不乐意地嘟着嘴。
老王拉开车门,在门口蹲下:“来,骑大马。”
千阳这才来了兴致,拍着手爬到门口,骑上老王的脖子,随着他一径往人群深处去了。
他连眼睛都不敢眨,定定望着她。
她的面容越来越清晰,像从一片极深的水底浮起一般。
他觉得下巴抖得厉害,鼻根酸涩得厉害。
窗外的烟花越来越密集,炸在天幕里像散开漫天星斗,继而又化作细碎的银沙,扑簌簌落下,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就那么巧,他们两个在他的车窗外顿住了脚步,一并往天上张望,张望那不过最凡俗的绚烂。这时,那个男人自然很自然地牵起舒旻的手,舒旻回望了他一眼,素净秀美的脸上浮起一丝柔和的笑意,她的眼底又浮现出那个清晨看日出时的宁谧——那历经沧桑的、老迈的宁谧。他几乎已经伸出手去拉车门了,却在那笑意里缓缓收回手。
“砰”的一声巨响,广场上传来一阵欢呼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高亢的“我爱你”,继而,又有几声“我爱你”从人群里爆发出来,片刻后,广场上的数百对情侣仿似受到什么感召,齐齐呐喊起了“我爱你”。
舒旻和那男人相携着迈上台阶,往人群深处挤去。
就在她彻底消失在人群里那一瞬,他忽然拉开车门,快步追了上去,分开沸腾的人群,在人群里找到掩住耳朵,满眼欢喜的她。
身边的人奋力地挤着他,有人将他挤得退后了,有人又将他挤到人前去,他们纷纷在他耳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那拥挤渐渐化为了一道浪潮,天地在他的视线里都漫漶成了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那苍茫里,只有她是清晰的。嘴唇动了动,一滴温热液体自眼角滑落,他望着她轻轻说:“我爱你。”
他的前半生,没有同任何人说过我爱你,有的人,他是不想说,有的人,他是来不及说。他听着耳畔热切的嘶喊,忽然觉得有生之年,能够对着某个人大声喊出我爱你,是比一切都盛大的幸福。而这个觉悟,竟出现在他已不能再相信爱情的三十岁。
“我爱你!”他挤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嘶声喊着,“我爱你!”
那声音汇入天府广场上空,像是成全了某种惊天动地的唱诵。
舒旻,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