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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道:“只有棋逢对手才有趣,只有势均力敌才好玩,和你比我没什么兴致。”
言外之意就是,你不配和我做对手。
简朱妍嘴角抽了抽,程雨如此不客气,无疑就是在当众打她的脸,简朱妍好歹还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名媛,被这么下了面子,心头自然也不痛快。
她还记得当初程雨身世揭露之后的样子,整天畏畏缩缩连头都抬不起来,对于这样的程雨,她真的很不屑将她当成对手,这些年她也确实没有将她放在眼中。所以那样的话就算要说也轮不到程雨来说,如果不是陆承允刚刚那一眼,不然她才懒得和她一较高下。
却没想到那个畏畏缩缩自卑又消沉的程雨就像是一夜之间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不应该这样说,应该说她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时候,做回了那个骄傲的,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自以为是,从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高傲又讨厌的程雨。
简朱妍放在身侧的双手握紧又放松,好几次之后才笑道:“我知道程雨你的能耐,也自知没办法跟你比,行吧,那就当是给同学助兴,你就随便挑一曲吧。”
程雨便认真想了想道:“那就弹‘Happy yesterday’。”
这是一首西方歌曲,对于使用西方乐器的简朱妍来说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从要比一比的角度来说,程雨选这首曲子算是让了她一点。
不过这一次简朱妍没有再推脱,很大方的表示,“那便这首吧。”
很多人都说钢琴比古筝难学,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可不是白叫的,它对左右手配合的要求很高,要弹好钢琴没有四五年的基础是不可能的。
不过,钢琴是定音乐器,它的音高是确定的,古筝是不定音乐器,它的音高需要手动拨弦来找,所以从音乐细节和整体的把握来看,古筝要难很多。而且音乐一般很讲究意境这类的东西,因为古筝在拨弄的时候快慢和音准不是统一规定的,正是因为这样让它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所以东方乐器在音乐意境上要比西方复杂很多。【注】
虽然程雨已经很久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一坐在古筝前,那种感觉似乎又回到了身上,有些东西学会了就是终生受用的,一辈子都忘不掉。
一勾一扫,琴音悠扬婉转,依然让她着迷。
Happy yesterday是音乐家写给她亡妻的曲子,曲调很悲伤,想要把曲子演奏得完美,就要把自己完全代入音乐家的感情之中,而弹奏者和乐器往往要合成一体才能达到那个境界。
意境这种东西是很微妙的,在这一方面,古典乐器比西方乐器难很多,越是高手,越是在进入境界之后不容易被打扰。
程雨没有想到,她已经很多年不弹古筝了,再一弹却还是如当初一般美妙,她很庆幸古筝没有抛弃她,也很庆幸自己还能重拾当初的自信。
一勾一扫一拨一拉,每一个音都很顺畅流利,似乎音节就凝在指尖,只是借助了琴弦发出。
简朱妍想用钢琴和她的古筝一教高下,除非她真的是那种高手,否则一旦弹古筝的人和琴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她根本就敌不过,而且还容易被带跑偏。
不过很显然简朱妍还不是那种高手,而且她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胜负欲,在她表现出自己胜负欲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一半了。
程雨从小和简朱妍拿来对比,从小比到大,简朱妍有几斤几两她很清楚,纵使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对付简朱妍也还是绰绰有余。
所以一开始她表达出简朱妍不是她的对手并不是故意在开场之时心理压制而只是单纯的实话实说。
简朱妍胜负欲太强了,在弹奏之时完全被程雨的音色所影响,在中途就弹错了几个音,而在结尾高-潮的时候,程雨的拨勾拉扫,节奏快到人眼花缭乱,然而琴音却又如泣如诉,美妙混若天成。
相比较而言,简朱妍空有技巧没有感情,甚至在结尾的时候因为太着急又弹错了一个音。
如此一来,谁高谁低一目了然。
一曲完,周围掌声雷动,而程雨缓缓起身,向大家颔了颔首算是回礼,简朱妍坐在钢琴前却是久久没有起身,直到她闭着眼睛缓了许久才站起身来,冲程雨大方的笑了笑道:“程雨你果然厉害,我甘拜下风。”
她对简朱妍很了解,她这样说并不代表她真的甘愿服输,不得不说她很聪明,一般来说,人家自认甘拜下风,赢者都要表示谦虚以示自己的大度。
不过,她大概是太不了解她了,如果简朱妍不主动招惹她还好,可是她主动招惹了她就不想那么轻易就善罢甘休。
更何况要和她比是简朱妍自己提出来的,她以为她已经多年不碰古筝,绝对会在这里杀她个片甲不留,到时候如果处于下风的是程雨,又不知道她会是怎样的态度。
她还记得前世在毕业多年之后她被文熙拉着去了一次同学会,那时候她已经嫁给了陆云景,文熙希望她以陆太太的身份出场扬眉吐气一番,只是她让文熙失望了,她依然畏畏缩缩坐在一个人的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去凑任何热闹。
那时候同学起哄,让她去给简朱妍当伴唱,她不愿意,简朱妍却非常和善的帮她解围,她说:“程雨现在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我的伴唱还是找别人吧,大家不要为难她。”
听上去像是在提她解围的,可是话音落下却引来大家的一片哄笑声。
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连给我伴唱都不配。
重来一次,再怎么也要疯狂一下,恣意一下,既然她并不打算与她为善,那么她也并不想谦虚一场给她台阶下。
所以,她冲简朱妍笑了笑道:“简小姐你大概有所不知,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碰过古筝了,没想到我就是用几年前的技巧还是比几年后的你略胜一筹,看样子这几年简小姐你只知道纸醉金迷当名媛却不知道提高一下自己,你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简朱妍嘴角一抽,脸上那大方得体的笑容显得有些僵硬,她下意识向周围人群看了一眼,看到有不少人在掩嘴笑。
简朱妍双拳紧握,却还是笑道:“你说得很对,看样子我以后还得勤加练习才是。”
程雨却若无其事的笑了笑道:“偶尔弹一下提升一下还是可以的,不过勤加练习就没有必要了,你现在的技术去参加参加晚宴炫一下技出一下风头还是可以的,反正也你不当音乐家不是吗?当然啰,如果你每参加一次宴会也想跟人比一下那就另说了。”
简朱妍这些年风头出惯了,却还是第一次有人让她如此下不来台,她好歹还是简式纸业的大小姐,她程雨有什么资格?!
这样赤-裸-裸的羞辱也实在让简朱妍挂不住了,她脸上不由染上了怒意,语气中也露出压抑不住的怒火,“程雨,大家不过就是同台竞技一下,你何必如此为难与我?”
程雨微微低头,笑意也渐渐收敛,“为难?是你自己要找我比的,你比输了我给你一点建议这就叫为难了?”
说几句话就是为难?跟当初她将她推下楼摔断了腿比起来这样的为难可还远远不够!
陆云景换了一身衣服从楼上下来,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一条修身的长裤,衣服裤子的设计都非常简洁,不过做工和质感都很好,穿在他身上,便透出一种特别的品味来。
他若无其事走到餐桌边坐下,坐在对面的程雨却有些紧张,好像每次都是这样,只要面对陆云景总会让她下意识感到不安,所以她和陆云景结婚之后便以工作为由,早出晚归,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她都尽量不出现。
和他坐在一起吃饭这种非常日常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少之又少。
不过这也不怪她,因为陆云景本身也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说起来她和陆云景算是从小就认识,不过那时候的两人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时候她是程家的大小姐,骄傲优秀光芒万丈,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而那时候的陆云景不过只是陆家的养子,说是养子,但是圈内的人都知道这是陆老先生在外面的私生子。
自从这个私生子来到陆家之后陆老先生便对他不闻不问,而陆云景因为他那见不得光的身份,从小就受到周围许多人的冷眼和欺凌。所以那时候陆云景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沉默又孤僻的少年,脸上和身上总是带着伤痕。他在她的印象中几乎永远都是狼狈不堪的,在她所处的光鲜亮丽的世界里他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
只是所有人都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受尽欺辱,看上去弱小无助的少年会成为如今这般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陆云景此生让人刮目相看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被誉为旷古烁今的天才医生。陆云景大学考到了国外一所非常著名的医学院,毕业之后回国效力,他和他的团队研究出了一种新型药,这种新型药有效的解决了使用抗生素过多带来的问题,可以说这种新型药的问世为人类医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还因此获得了多项医学类的大奖。
边道:“只有棋逢对手才有趣,只有势均力敌才好玩,和你比我没什么兴致。”
言外之意就是,你不配和我做对手。
简朱妍嘴角抽了抽,程雨如此不客气,无疑就是在当众打她的脸,简朱妍好歹还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名媛,被这么下了面子,心头自然也不痛快。
她还记得当初程雨身世揭露之后的样子,整天畏畏缩缩连头都抬不起来,对于这样的程雨,她真的很不屑将她当成对手,这些年她也确实没有将她放在眼中。所以那样的话就算要说也轮不到程雨来说,如果不是陆承允刚刚那一眼,不然她才懒得和她一较高下。
却没想到那个畏畏缩缩自卑又消沉的程雨就像是一夜之间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不应该这样说,应该说她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时候,做回了那个骄傲的,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自以为是,从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高傲又讨厌的程雨。
简朱妍放在身侧的双手握紧又放松,好几次之后才笑道:“我知道程雨你的能耐,也自知没办法跟你比,行吧,那就当是给同学助兴,你就随便挑一曲吧。”
程雨便认真想了想道:“那就弹‘Happy yesterday’。”
这是一首西方歌曲,对于使用西方乐器的简朱妍来说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从要比一比的角度来说,程雨选这首曲子算是让了她一点。
不过这一次简朱妍没有再推脱,很大方的表示,“那便这首吧。”
很多人都说钢琴比古筝难学,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可不是白叫的,它对左右手配合的要求很高,要弹好钢琴没有四五年的基础是不可能的。
不过,钢琴是定音乐器,它的音高是确定的,古筝是不定音乐器,它的音高需要手动拨弦来找,所以从音乐细节和整体的把握来看,古筝要难很多。而且音乐一般很讲究意境这类的东西,因为古筝在拨弄的时候快慢和音准不是统一规定的,正是因为这样让它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所以东方乐器在音乐意境上要比西方复杂很多。【注】
虽然程雨已经很久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一坐在古筝前,那种感觉似乎又回到了身上,有些东西学会了就是终生受用的,一辈子都忘不掉。
一勾一扫,琴音悠扬婉转,依然让她着迷。
Happy yesterday是音乐家写给她亡妻的曲子,曲调很悲伤,想要把曲子演奏得完美,就要把自己完全代入音乐家的感情之中,而弹奏者和乐器往往要合成一体才能达到那个境界。
意境这种东西是很微妙的,在这一方面,古典乐器比西方乐器难很多,越是高手,越是在进入境界之后不容易被打扰。
程雨没有想到,她已经很多年不弹古筝了,再一弹却还是如当初一般美妙,她很庆幸古筝没有抛弃她,也很庆幸自己还能重拾当初的自信。
一勾一扫一拨一拉,每一个音都很顺畅流利,似乎音节就凝在指尖,只是借助了琴弦发出。
简朱妍想用钢琴和她的古筝一教高下,除非她真的是那种高手,否则一旦弹古筝的人和琴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她根本就敌不过,而且还容易被带跑偏。
不过很显然简朱妍还不是那种高手,而且她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胜负欲,在她表现出自己胜负欲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一半了。
程雨从小和简朱妍拿来对比,从小比到大,简朱妍有几斤几两她很清楚,纵使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对付简朱妍也还是绰绰有余。
所以一开始她表达出简朱妍不是她的对手并不是故意在开场之时心理压制而只是单纯的实话实说。
简朱妍胜负欲太强了,在弹奏之时完全被程雨的音色所影响,在中途就弹错了几个音,而在结尾高-潮的时候,程雨的拨勾拉扫,节奏快到人眼花缭乱,然而琴音却又如泣如诉,美妙混若天成。
相比较而言,简朱妍空有技巧没有感情,甚至在结尾的时候因为太着急又弹错了一个音。
如此一来,谁高谁低一目了然。
一曲完,周围掌声雷动,而程雨缓缓起身,向大家颔了颔首算是回礼,简朱妍坐在钢琴前却是久久没有起身,直到她闭着眼睛缓了许久才站起身来,冲程雨大方的笑了笑道:“程雨你果然厉害,我甘拜下风。”
她对简朱妍很了解,她这样说并不代表她真的甘愿服输,不得不说她很聪明,一般来说,人家自认甘拜下风,赢者都要表示谦虚以示自己的大度。
不过,她大概是太不了解她了,如果简朱妍不主动招惹她还好,可是她主动招惹了她就不想那么轻易就善罢甘休。
更何况要和她比是简朱妍自己提出来的,她以为她已经多年不碰古筝,绝对会在这里杀她个片甲不留,到时候如果处于下风的是程雨,又不知道她会是怎样的态度。
她还记得前世在毕业多年之后她被文熙拉着去了一次同学会,那时候她已经嫁给了陆云景,文熙希望她以陆太太的身份出场扬眉吐气一番,只是她让文熙失望了,她依然畏畏缩缩坐在一个人的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去凑任何热闹。
那时候同学起哄,让她去给简朱妍当伴唱,她不愿意,简朱妍却非常和善的帮她解围,她说:“程雨现在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我的伴唱还是找别人吧,大家不要为难她。”
听上去像是在提她解围的,可是话音落下却引来大家的一片哄笑声。
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连给我伴唱都不配。
重来一次,再怎么也要疯狂一下,恣意一下,既然她并不打算与她为善,那么她也并不想谦虚一场给她台阶下。
所以,她冲简朱妍笑了笑道:“简小姐你大概有所不知,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碰过古筝了,没想到我就是用几年前的技巧还是比几年后的你略胜一筹,看样子这几年简小姐你只知道纸醉金迷当名媛却不知道提高一下自己,你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简朱妍嘴角一抽,脸上那大方得体的笑容显得有些僵硬,她下意识向周围人群看了一眼,看到有不少人在掩嘴笑。
简朱妍双拳紧握,却还是笑道:“你说得很对,看样子我以后还得勤加练习才是。”
程雨却若无其事的笑了笑道:“偶尔弹一下提升一下还是可以的,不过勤加练习就没有必要了,你现在的技术去参加参加晚宴炫一下技出一下风头还是可以的,反正也你不当音乐家不是吗?当然啰,如果你每参加一次宴会也想跟人比一下那就另说了。”
简朱妍这些年风头出惯了,却还是第一次有人让她如此下不来台,她好歹还是简式纸业的大小姐,她程雨有什么资格?!
这样赤-裸-裸的羞辱也实在让简朱妍挂不住了,她脸上不由染上了怒意,语气中也露出压抑不住的怒火,“程雨,大家不过就是同台竞技一下,你何必如此为难与我?”
程雨微微低头,笑意也渐渐收敛,“为难?是你自己要找我比的,你比输了我给你一点建议这就叫为难了?”
说几句话就是为难?跟当初她将她推下楼摔断了腿比起来这样的为难可还远远不够!
陆云景换了一身衣服从楼上下来,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一条修身的长裤,衣服裤子的设计都非常简洁,不过做工和质感都很好,穿在他身上,便透出一种特别的品味来。
他若无其事走到餐桌边坐下,坐在对面的程雨却有些紧张,好像每次都是这样,只要面对陆云景总会让她下意识感到不安,所以她和陆云景结婚之后便以工作为由,早出晚归,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她都尽量不出现。
和他坐在一起吃饭这种非常日常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少之又少。
不过这也不怪她,因为陆云景本身也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说起来她和陆云景算是从小就认识,不过那时候的两人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时候她是程家的大小姐,骄傲优秀光芒万丈,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而那时候的陆云景不过只是陆家的养子,说是养子,但是圈内的人都知道这是陆老先生在外面的私生子。
自从这个私生子来到陆家之后陆老先生便对他不闻不问,而陆云景因为他那见不得光的身份,从小就受到周围许多人的冷眼和欺凌。所以那时候陆云景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沉默又孤僻的少年,脸上和身上总是带着伤痕。他在她的印象中几乎永远都是狼狈不堪的,在她所处的光鲜亮丽的世界里他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
只是所有人都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受尽欺辱,看上去弱小无助的少年会成为如今这般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陆云景此生让人刮目相看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被誉为旷古烁今的天才医生。陆云景大学考到了国外一所非常著名的医学院,毕业之后回国效力,他和他的团队研究出了一种新型药,这种新型药有效的解决了使用抗生素过多带来的问题,可以说这种新型药的问世为人类医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还因此获得了多项医学类的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