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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开局没有想象中那么糟。
听到高文的话,兰斯洛特恍然。
纨绔不代表傻。
事实上,被狗头人地卜师干掉的前任,其实很聪明。
他从小就察觉到了千岛大公对他的冷漠、甚至厌恶,在某次被大哥暴打、差点死掉,而千岛大公也只是不痛不痒的训斥大哥几句后,年幼的前任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王权之下没有亲情,亲爹靠不住,想要好好的活下去,就只能装傻。
于是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按照千岛大公的意思,当一个合格的“纨绔”,被兄弟姐妹看不起,小心翼翼,殚精竭虑,终于活到了成年。
而这一切,这位一直看着他长大的“兰斯洛特骑士”,都看在眼里。
这样一个人,就算不知不觉成了一名牧师,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
可惜,前任没这个运气。
前任没有得到圣光的眷顾,但却奥术亲和,继承了母亲的天赋。可惜因为某些原因,千岛大公根本不让前任有机会接触魔法,所以他一个法术都不会。
他很聪明,但没用,还是死在了狗头人地卜师的火球下。
“兰斯洛特叔叔,你刚才说什么?晚上会有豺狼人偷袭?”
次级治疗术,让高文的伤口缓慢愈合,至少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一天只能用一次,高文也没办法,只能等明天再给自己治疗。
但听兰斯洛特的意思,好像今晚都不一定撑得过?
“这片平原,到处都是豺狼人,该死的豺狼人!”
兰斯洛特脸色凝重:“狗头人算个屁,豺狼人才可怕!一个豺狼人,能吓跑一群狗头人!我之前隐约看到了豺狼人的身影,大概有十几个豺狼人在远处盯着!那些家伙忌惮我们人多,才没有进攻。等到晚上,人类的黑暗视觉比不上豺狼人,对它们有利,它们一定会偷袭,豺狼人很聪明!”
豺狼人么?
高文搜索脑海中有限的资料,知道那是一种七尺半高、绿灰色皮肤的怪物。
豺狼人拥有黑暗视觉,是夜行性肉食生物,不喜欢阳光,但也不怕阳光,通常会选择夜间捕猎。
各国有一个通用的“兵种恒定”,其中普通城镇卫兵是“1阶兵种”,而成年豺狼人被认定为“2阶兵种”,一对一的情况下,全副武装的城镇卫兵都不是它们的对手。
十几个豺狼人的话,应该是一支小队,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队长级别的,那就是“3阶兵种”豺狼人蛮兵了,很难对付。
一支豺狼人小队,足以在黑暗中偷袭自己这些人了,毕竟虽然将近一百号人,但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兰斯洛特,而那些连把破剑都没有的农民,是被认定为“0阶兵种”的,根本没有战斗力!
情况,真的很危急。
也许要不了两个小时,他就会死在这里!
幸好,还有机会。
“兰斯洛特叔叔,那些死掉的狗头人在哪儿?”高文问道。
兰斯洛特一愣:“就堆在原地,离我们大概一公里远。血腥味会引来豺狼人的。当时天快黑了,时间紧迫没办法处理。这里离金沙村还有十公里,夜里赶路太危险,我们只能在这里扎营。”
幸好没处理掉!
高文挣扎着爬起来,低声道:“兰斯洛特叔叔,带我去找那些狗头人尸体……相信我,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唯一活下去的机会!”
活下去的机会?
兰斯洛特不相信。
不过待在这里也没什么好办法,等到豺狼人小队发动进攻,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兰斯洛特知道,高文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他似乎真的有把握。
既然如此,就信他一次。
那些豺狼人在另外一个方向盯着,不会去管两个反方向“逃走”的人的,它们的目标是大部队。
也许,这反而是一个逃走的好时机。
夜幕降临,能见度降低。
兰斯洛特拿起钢剑,带着一点点干粮,带着高文离开。
他们的帐篷本来就在一角。
大概是出于对“五王子殿下”的厌恶,以及不得不跟着过来送死的怨气,那些农民全都离得远远的,扎堆在一块儿,高文已经被孤立。
这是赎罪岛啊,进来就出不去了,谁管你是王子还是男爵?
要不是忌惮和尊敬兰斯洛特,说不定那些被绝望和怒火逼急了的农民,早就把高文弄死了!
这样也好,高文离开,反而没有惊动他们。
平原地带,树木不多,一望无际。
晚上能见度自然很低,但豺狼人黑暗视觉很好,如果附近不止一支豺狼人小队的话,就这样离开大部队,其实很危险。
但高文没得选择,他只能赌一次。
一公里不远。
虽然高文身上有伤,走得不快,但二十分钟后,还是走到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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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开局没有想象中那么糟。
听到高文的话,兰斯洛特恍然。
纨绔不代表傻。
事实上,被狗头人地卜师干掉的前任,其实很聪明。
他从小就察觉到了千岛大公对他的冷漠、甚至厌恶,在某次被大哥暴打、差点死掉,而千岛大公也只是不痛不痒的训斥大哥几句后,年幼的前任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王权之下没有亲情,亲爹靠不住,想要好好的活下去,就只能装傻。
于是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按照千岛大公的意思,当一个合格的“纨绔”,被兄弟姐妹看不起,小心翼翼,殚精竭虑,终于活到了成年。
而这一切,这位一直看着他长大的“兰斯洛特骑士”,都看在眼里。
这样一个人,就算不知不觉成了一名牧师,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
可惜,前任没这个运气。
前任没有得到圣光的眷顾,但却奥术亲和,继承了母亲的天赋。可惜因为某些原因,千岛大公根本不让前任有机会接触魔法,所以他一个法术都不会。
他很聪明,但没用,还是死在了狗头人地卜师的火球下。
“兰斯洛特叔叔,你刚才说什么?晚上会有豺狼人偷袭?”
次级治疗术,让高文的伤口缓慢愈合,至少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一天只能用一次,高文也没办法,只能等明天再给自己治疗。
但听兰斯洛特的意思,好像今晚都不一定撑得过?
“这片平原,到处都是豺狼人,该死的豺狼人!”
兰斯洛特脸色凝重:“狗头人算个屁,豺狼人才可怕!一个豺狼人,能吓跑一群狗头人!我之前隐约看到了豺狼人的身影,大概有十几个豺狼人在远处盯着!那些家伙忌惮我们人多,才没有进攻。等到晚上,人类的黑暗视觉比不上豺狼人,对它们有利,它们一定会偷袭,豺狼人很聪明!”
豺狼人么?
高文搜索脑海中有限的资料,知道那是一种七尺半高、绿灰色皮肤的怪物。
豺狼人拥有黑暗视觉,是夜行性肉食生物,不喜欢阳光,但也不怕阳光,通常会选择夜间捕猎。
各国有一个通用的“兵种恒定”,其中普通城镇卫兵是“1阶兵种”,而成年豺狼人被认定为“2阶兵种”,一对一的情况下,全副武装的城镇卫兵都不是它们的对手。
十几个豺狼人的话,应该是一支小队,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队长级别的,那就是“3阶兵种”豺狼人蛮兵了,很难对付。
一支豺狼人小队,足以在黑暗中偷袭自己这些人了,毕竟虽然将近一百号人,但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兰斯洛特,而那些连把破剑都没有的农民,是被认定为“0阶兵种”的,根本没有战斗力!
情况,真的很危急。
也许要不了两个小时,他就会死在这里!
幸好,还有机会。
“兰斯洛特叔叔,那些死掉的狗头人在哪儿?”高文问道。
兰斯洛特一愣:“就堆在原地,离我们大概一公里远。血腥味会引来豺狼人的。当时天快黑了,时间紧迫没办法处理。这里离金沙村还有十公里,夜里赶路太危险,我们只能在这里扎营。”
幸好没处理掉!
高文挣扎着爬起来,低声道:“兰斯洛特叔叔,带我去找那些狗头人尸体……相信我,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唯一活下去的机会!”
活下去的机会?
兰斯洛特不相信。
不过待在这里也没什么好办法,等到豺狼人小队发动进攻,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兰斯洛特知道,高文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他似乎真的有把握。
既然如此,就信他一次。
那些豺狼人在另外一个方向盯着,不会去管两个反方向“逃走”的人的,它们的目标是大部队。
也许,这反而是一个逃走的好时机。
夜幕降临,能见度降低。
兰斯洛特拿起钢剑,带着一点点干粮,带着高文离开。
他们的帐篷本来就在一角。
大概是出于对“五王子殿下”的厌恶,以及不得不跟着过来送死的怨气,那些农民全都离得远远的,扎堆在一块儿,高文已经被孤立。
这是赎罪岛啊,进来就出不去了,谁管你是王子还是男爵?
要不是忌惮和尊敬兰斯洛特,说不定那些被绝望和怒火逼急了的农民,早就把高文弄死了!
这样也好,高文离开,反而没有惊动他们。
平原地带,树木不多,一望无际。
晚上能见度自然很低,但豺狼人黑暗视觉很好,如果附近不止一支豺狼人小队的话,就这样离开大部队,其实很危险。
但高文没得选择,他只能赌一次。
一公里不远。
虽然高文身上有伤,走得不快,但二十分钟后,还是走到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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