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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同日,下午五点二十分。
地点:位于风城不远的名为大营子的村庄。
大营子,不要被这个名字迷惑,这是一个很古怪的村庄。很久以前……看到这四个字大家就应该明白,马上就要开始古老村庄的诅咒或者传说了。没办法,本格推理的守则之一,本格如果没有山洞和诅咒传说,就像玄幻小说没有山洞和秘籍一样。
也不是很久远,故事只追溯到二战快要结束的时候。当时有一个美国来的战地医生,因为负伤,几经辗转,他被送到了大营子这个村庄的一户人家里修养。很讽刺是吧,一个医生治病救人,但是当他生病时很可能会被一个庸医治疗。这个和理发师没有一个好发型是一个道理。医生很有绅士的品格,会讲汉语,没过多久就和这户人家的女孩追溯了爱河。时光飞逝,二战以轴心国战败结束。医生并没有选择回国。他选择了留在这里,陪伴他新的亲人……是的,女孩有了记者的骨肉。
起初的几年里,他是天主教信徒,他凭借着他的口才,把整个村落的人都发展成了天主教信徒。同时他凭借着自己人脉关系,拉来已是富商的哥哥投资修建了教堂和医院,鼓励村民献血,教村民识字。医生的哥哥也被华夏的文明所吸引,选择多留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
没过多久,村民们发现,自从医生的哥哥来后不久,村民捐助的血液都不见了,而医生他本人的生活习性也是昼伏夜出。人们开始相传,这个医生的哥哥是国外传说中的吸血鬼,蛊惑人们献血只是为了让他自己果腹,而他的弟弟医生也被他变成了吸血鬼。谣言这样穿着,也无伤大雅,直到有一天,医生的妻子发现他绑架了一个女人吸食她的血液……
妻子和双亲趁吸血鬼兄弟睡觉时把他们绑了起来,并把他活活烧死,把尸体埋在了山里。
十三天之后,村庄里的家畜接二连三死亡,每一只都是失去了全身的血液,身上还有两个牙齿的孔……
有一天,一群村民看到了浮在两米高的半空中的吸血鬼兄弟二人。其中一个村民第二天就消失了。
接下来,人们接二连三的离开了,只剩下一些老人。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现在,这个村落几乎变成了一个废弃的村庄。
夕阳,残楼,旧车,二人。
区启之一身血红色的风衣,里面是黑色的衬衫,胸口佩戴着一个手掌般大小的十字架。王子轩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两个人都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站在王子轩的车前,即将西下的夕阳把区启之和王子轩的身影拉的老长。几只乌鸦落在车顶用嘴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喂,区启之,我们认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王子轩的脸变得红彤彤的,不知道是不是夕阳的作用。说完,他抬头凝视着区启之,一副很认真的很严肃表情。
区启之掏出香烟,那种黑将军牌子的香烟,这种香烟就想雪茄和香烟的混合物,有些冲。
“说吧。”
王子轩深吸了一口气:“你穿着风衣不热吗?!”
区启之长舒了一口气:“还以为你要问什么呢,吓我这一跳。”
王子轩:“我是警察,这么热的天穿西服是没办法,风城警局的规定是督察外出工作期间必须穿西装。你也有规定吗?妖精的遗书给你的规定吗??啊?我要没记错,一年前的六月八号凌晨我和你在多瑞宾馆相遇时你就是这身风衣,半年前圣诞节前后莲花山里你也是这身风衣,你没别的衣服吗?”
区启之缓缓撩起风衣,让王子轩看风衣的内侧。给一个特写镜头,风衣的内侧居然装着两个小的电风扇。
“特制非卖品。像这样的风衣我一共有八套,全部是一个款式,分为带风扇的夏季风衣,加厚纯棉的冬季风衣,春秋两季的正常款风衣,超薄的室内风衣,各两套换洗。”
王子轩(无奈的表情)“服了你了。”
区启之:“喂,我说你,你是不是有点无聊啊。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哪天和我见过面都记得那么清楚?你是不是……”
王子轩:“我?啊?我啊,我是觉得你是潜在的罪犯,所以时刻注意着你。”
区启之:“切!”
王子轩(拿出手机):“你非来这种鬼地方干什么?你看看,这里连信号都没有!别说上网了!这个年头,找个没信号的地方可不容易啊!哦,对了,别说信号了,有没有电还两说着呢。”
区启之:“查案啊,医院的内鬼很可能留在那群人里面,你别亮出警察的身份,我也不亮出犯罪顾问的身份,不动声色的提起医院的失血案。如果没信号的话,我估计共犯还不知道他的同伙意外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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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同日,下午五点二十分。
地点:位于风城不远的名为大营子的村庄。
大营子,不要被这个名字迷惑,这是一个很古怪的村庄。很久以前……看到这四个字大家就应该明白,马上就要开始古老村庄的诅咒或者传说了。没办法,本格推理的守则之一,本格如果没有山洞和诅咒传说,就像玄幻小说没有山洞和秘籍一样。
也不是很久远,故事只追溯到二战快要结束的时候。当时有一个美国来的战地医生,因为负伤,几经辗转,他被送到了大营子这个村庄的一户人家里修养。很讽刺是吧,一个医生治病救人,但是当他生病时很可能会被一个庸医治疗。这个和理发师没有一个好发型是一个道理。医生很有绅士的品格,会讲汉语,没过多久就和这户人家的女孩追溯了爱河。时光飞逝,二战以轴心国战败结束。医生并没有选择回国。他选择了留在这里,陪伴他新的亲人……是的,女孩有了记者的骨肉。
起初的几年里,他是天主教信徒,他凭借着他的口才,把整个村落的人都发展成了天主教信徒。同时他凭借着自己人脉关系,拉来已是富商的哥哥投资修建了教堂和医院,鼓励村民献血,教村民识字。医生的哥哥也被华夏的文明所吸引,选择多留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
没过多久,村民们发现,自从医生的哥哥来后不久,村民捐助的血液都不见了,而医生他本人的生活习性也是昼伏夜出。人们开始相传,这个医生的哥哥是国外传说中的吸血鬼,蛊惑人们献血只是为了让他自己果腹,而他的弟弟医生也被他变成了吸血鬼。谣言这样穿着,也无伤大雅,直到有一天,医生的妻子发现他绑架了一个女人吸食她的血液……
妻子和双亲趁吸血鬼兄弟睡觉时把他们绑了起来,并把他活活烧死,把尸体埋在了山里。
十三天之后,村庄里的家畜接二连三死亡,每一只都是失去了全身的血液,身上还有两个牙齿的孔……
有一天,一群村民看到了浮在两米高的半空中的吸血鬼兄弟二人。其中一个村民第二天就消失了。
接下来,人们接二连三的离开了,只剩下一些老人。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现在,这个村落几乎变成了一个废弃的村庄。
夕阳,残楼,旧车,二人。
区启之一身血红色的风衣,里面是黑色的衬衫,胸口佩戴着一个手掌般大小的十字架。王子轩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两个人都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站在王子轩的车前,即将西下的夕阳把区启之和王子轩的身影拉的老长。几只乌鸦落在车顶用嘴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喂,区启之,我们认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王子轩的脸变得红彤彤的,不知道是不是夕阳的作用。说完,他抬头凝视着区启之,一副很认真的很严肃表情。
区启之掏出香烟,那种黑将军牌子的香烟,这种香烟就想雪茄和香烟的混合物,有些冲。
“说吧。”
王子轩深吸了一口气:“你穿着风衣不热吗?!”
区启之长舒了一口气:“还以为你要问什么呢,吓我这一跳。”
王子轩:“我是警察,这么热的天穿西服是没办法,风城警局的规定是督察外出工作期间必须穿西装。你也有规定吗?妖精的遗书给你的规定吗??啊?我要没记错,一年前的六月八号凌晨我和你在多瑞宾馆相遇时你就是这身风衣,半年前圣诞节前后莲花山里你也是这身风衣,你没别的衣服吗?”
区启之缓缓撩起风衣,让王子轩看风衣的内侧。给一个特写镜头,风衣的内侧居然装着两个小的电风扇。
“特制非卖品。像这样的风衣我一共有八套,全部是一个款式,分为带风扇的夏季风衣,加厚纯棉的冬季风衣,春秋两季的正常款风衣,超薄的室内风衣,各两套换洗。”
王子轩(无奈的表情)“服了你了。”
区启之:“喂,我说你,你是不是有点无聊啊。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哪天和我见过面都记得那么清楚?你是不是……”
王子轩:“我?啊?我啊,我是觉得你是潜在的罪犯,所以时刻注意着你。”
区启之:“切!”
王子轩(拿出手机):“你非来这种鬼地方干什么?你看看,这里连信号都没有!别说上网了!这个年头,找个没信号的地方可不容易啊!哦,对了,别说信号了,有没有电还两说着呢。”
区启之:“查案啊,医院的内鬼很可能留在那群人里面,你别亮出警察的身份,我也不亮出犯罪顾问的身份,不动声色的提起医院的失血案。如果没信号的话,我估计共犯还不知道他的同伙意外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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