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小李飞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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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
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却被盯上了。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觉得有趣,便自顾喝酒,观察起来。他是心知肚明的,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金丝甲!
黑蛇恼怒,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的确,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
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动手之下,几乎没人能看清楚,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众人大惊!
白蛇更是情绪癫狂:“你,你为什么要杀他?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要银子,我给你,给你银子。”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洒了一地,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
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并未立刻就去追。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瞧不过,指尖一动,一枚飞刀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前辈也在。”
“剑倒是快,警惕心却差的很,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
年轻人唯有赔笑,为转移注意力,主动与李寻欢搭话:“我们又见面了。我现在有银子了,请你喝酒。”
年轻人手中的银子,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一文都没多拿。
“在下李寻欢,少侠如何称呼?不知你们三人……”李寻欢虽常常查案,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他总觉得有些蹊跷,反而想一探究竟。
“我是阿飞。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此番也是巧遇。”阿飞唤来小二,叫上一桌好酒好菜,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
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走了。”
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随之望向李寻欢,道:“你我到了这里,还没个落脚地,小辈们都在跟前,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
“这位王前辈……”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人一定认识他,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奈何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到是谁。
女子忽而一叹,声音却是陡然变了,乃是男子清朗之音:“李贤侄,自你父亲故去,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怎么,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
李寻欢先是一惊,随之恍然:“您是、王怜花王前辈?”
“算你知道。”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
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不由得赞叹:“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以往不曾有幸一观,今日一见,果然精妙至极。”
李寻欢坐的这样近,仔细观察了又观察,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便是神态、声音、语气也都丝毫无异,可见厉害。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乃是说其性情,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有千面公子之美名。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发出各种声音,模仿各种行事,岂不是个奇才!
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那声音竟带魅惑,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
他更知道,王怜花会的、擅长的,远不止这两样,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如今多年过去,只怕亦精进了不少。
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今日却到这里来,李寻欢心中一动:“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
“另寻它处说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
李寻欢见他慎重,也不敢大意,只能暂且按捺此事。
待几人用过酒饭,出了酒楼,车夫询问去处,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特意关注江湖消息,多次听到“兴云庄”之名。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聪敏天赋好的少主,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仍是心中难过。
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今天却是遇上了,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便冷声斥道:“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
“我、这……”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只说:“如今早没了李园,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
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一面叹息,却是引几人登车:“便是没了李园,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只是地方偏些。”
“无妨。”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停了下来。
这里却是偏僻些,离坊市远,富贵人家也不多,远处都是民居,这一片却是囊括在一处,修出了一座小别院。别院白墙黑瓦,掩映在一片绿树丛中,倒是好幽静所在。
“你怕是喜欢这里。”王怜花笑道。
桃朔白轻一嗅,点点头:“这地方不错。”
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但李寻欢每每追问,李父都是含糊其辞。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瞧着、竟真是一对夫妻,没半点违和。
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
等入了别院,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平平常常,倒是材质很好,算得上称道的唯有别院中的布局和草木。别院中各色树木花草繁多,格局也是古朴大气,内中除了几个看守打扫的仆人,并无什么人,鸟雀来却欢呼,越发显得此处清幽。
阿飞恍然:“这里倒的确合乎桃前辈的喜好。”
几人坐在园中的石桌前,李寻欢先说起酒楼中的那场争斗:“阿飞既是为金丝甲来的,为何金丝甲不见了却不着急?”
阿飞已知这李寻欢与王怜花的渊源,便没兜圈子:“听闻金丝甲刀剑不入,乃是一件至宝。我学剑时便发过誓,一定要用至阳之剑,斩尽天喜爱邪祟,扬名天下!所以我虽是为金丝甲而来,却也不为金丝甲。”
“原来如此。那王前辈此行……”
“你可真能躲,关外一躲就是十年,连江湖中的消息都不知道了。”王怜花仍旧是讽刺他一句,这才面色郑重:“我得到消息,江湖中出了一件宝物——《怜花宝鉴》,内有武功、下毒、易容、苗人放虫、摄心术等,且这《怜花宝鉴》就在兴云庄!”
李寻欢愣住:“《怜花宝鉴》?这,莫非是王前辈所著?”
王怜花嗤笑,眼神却暗沉:“怜花宝鉴……江湖人一听便会猜到我身上。我的确是在有心留下一本毕生心血合成的宝鉴,好寻一位传人,但这本书却还不曾问世。我倒想知道,是谁有这般的能耐,能替我做出这本《怜花宝鉴》。”
王怜花意外得知江湖中这个消息,吃惊不小。
他刚刚想留下这么一本书,还未开笔,江湖中就有了消息。他这作书的念头仅仅只和桃朔白提过,外人不得而知,自然不是泄密的缘故,定是有人想借他的名头施展什么阴谋。恰逢阿飞要出门历练,沈浪白飞飞却不喜江湖纷争,再加上家中还有个几岁的小魔女闹腾着,便托他在外照看几分。而王怜花本来江湖中放出的消息惊诧归惊诧,恼怒归恼怒,却并无要来给天下人澄清的意思,他们闹的越欢快越有意思,之所以出来……却是因着桃朔白要出来。
桃朔白的那点秘密,他问过,悄悄查探过,皆是一无所获,只能作罢。
“我倒是没留心此事。”李寻欢的确尚未得到消息,但一听牵扯到兴云庄,不免就担心起来。毕竟传出此等消息,岂非将兴云庄拖拽于漩涡之中?
“怎么,不打算回去看一看了?小时候怎么就没瞧出来你是个痴情人,还是蠢人!”王怜花这话可是很刻薄了,他就是看上不李寻欢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当年林诗音那个女娃娃他也见过,聪敏漂亮,人也善良懂事,据说这两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怎么就闹到... -->>
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
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却被盯上了。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觉得有趣,便自顾喝酒,观察起来。他是心知肚明的,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金丝甲!
黑蛇恼怒,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的确,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
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动手之下,几乎没人能看清楚,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众人大惊!
白蛇更是情绪癫狂:“你,你为什么要杀他?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要银子,我给你,给你银子。”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洒了一地,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
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并未立刻就去追。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瞧不过,指尖一动,一枚飞刀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前辈也在。”
“剑倒是快,警惕心却差的很,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
年轻人唯有赔笑,为转移注意力,主动与李寻欢搭话:“我们又见面了。我现在有银子了,请你喝酒。”
年轻人手中的银子,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一文都没多拿。
“在下李寻欢,少侠如何称呼?不知你们三人……”李寻欢虽常常查案,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他总觉得有些蹊跷,反而想一探究竟。
“我是阿飞。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此番也是巧遇。”阿飞唤来小二,叫上一桌好酒好菜,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
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走了。”
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随之望向李寻欢,道:“你我到了这里,还没个落脚地,小辈们都在跟前,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
“这位王前辈……”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人一定认识他,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奈何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到是谁。
女子忽而一叹,声音却是陡然变了,乃是男子清朗之音:“李贤侄,自你父亲故去,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怎么,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
李寻欢先是一惊,随之恍然:“您是、王怜花王前辈?”
“算你知道。”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
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不由得赞叹:“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以往不曾有幸一观,今日一见,果然精妙至极。”
李寻欢坐的这样近,仔细观察了又观察,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便是神态、声音、语气也都丝毫无异,可见厉害。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乃是说其性情,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有千面公子之美名。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发出各种声音,模仿各种行事,岂不是个奇才!
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那声音竟带魅惑,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
他更知道,王怜花会的、擅长的,远不止这两样,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如今多年过去,只怕亦精进了不少。
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今日却到这里来,李寻欢心中一动:“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
“另寻它处说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
李寻欢见他慎重,也不敢大意,只能暂且按捺此事。
待几人用过酒饭,出了酒楼,车夫询问去处,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特意关注江湖消息,多次听到“兴云庄”之名。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聪敏天赋好的少主,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仍是心中难过。
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今天却是遇上了,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便冷声斥道:“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
“我、这……”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只说:“如今早没了李园,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
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一面叹息,却是引几人登车:“便是没了李园,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只是地方偏些。”
“无妨。”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停了下来。
这里却是偏僻些,离坊市远,富贵人家也不多,远处都是民居,这一片却是囊括在一处,修出了一座小别院。别院白墙黑瓦,掩映在一片绿树丛中,倒是好幽静所在。
“你怕是喜欢这里。”王怜花笑道。
桃朔白轻一嗅,点点头:“这地方不错。”
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但李寻欢每每追问,李父都是含糊其辞。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瞧着、竟真是一对夫妻,没半点违和。
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
等入了别院,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平平常常,倒是材质很好,算得上称道的唯有别院中的布局和草木。别院中各色树木花草繁多,格局也是古朴大气,内中除了几个看守打扫的仆人,并无什么人,鸟雀来却欢呼,越发显得此处清幽。
阿飞恍然:“这里倒的确合乎桃前辈的喜好。”
几人坐在园中的石桌前,李寻欢先说起酒楼中的那场争斗:“阿飞既是为金丝甲来的,为何金丝甲不见了却不着急?”
阿飞已知这李寻欢与王怜花的渊源,便没兜圈子:“听闻金丝甲刀剑不入,乃是一件至宝。我学剑时便发过誓,一定要用至阳之剑,斩尽天喜爱邪祟,扬名天下!所以我虽是为金丝甲而来,却也不为金丝甲。”
“原来如此。那王前辈此行……”
“你可真能躲,关外一躲就是十年,连江湖中的消息都不知道了。”王怜花仍旧是讽刺他一句,这才面色郑重:“我得到消息,江湖中出了一件宝物——《怜花宝鉴》,内有武功、下毒、易容、苗人放虫、摄心术等,且这《怜花宝鉴》就在兴云庄!”
李寻欢愣住:“《怜花宝鉴》?这,莫非是王前辈所著?”
王怜花嗤笑,眼神却暗沉:“怜花宝鉴……江湖人一听便会猜到我身上。我的确是在有心留下一本毕生心血合成的宝鉴,好寻一位传人,但这本书却还不曾问世。我倒想知道,是谁有这般的能耐,能替我做出这本《怜花宝鉴》。”
王怜花意外得知江湖中这个消息,吃惊不小。
他刚刚想留下这么一本书,还未开笔,江湖中就有了消息。他这作书的念头仅仅只和桃朔白提过,外人不得而知,自然不是泄密的缘故,定是有人想借他的名头施展什么阴谋。恰逢阿飞要出门历练,沈浪白飞飞却不喜江湖纷争,再加上家中还有个几岁的小魔女闹腾着,便托他在外照看几分。而王怜花本来江湖中放出的消息惊诧归惊诧,恼怒归恼怒,却并无要来给天下人澄清的意思,他们闹的越欢快越有意思,之所以出来……却是因着桃朔白要出来。
桃朔白的那点秘密,他问过,悄悄查探过,皆是一无所获,只能作罢。
“我倒是没留心此事。”李寻欢的确尚未得到消息,但一听牵扯到兴云庄,不免就担心起来。毕竟传出此等消息,岂非将兴云庄拖拽于漩涡之中?
“怎么,不打算回去看一看了?小时候怎么就没瞧出来你是个痴情人,还是蠢人!”王怜花这话可是很刻薄了,他就是看上不李寻欢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当年林诗音那个女娃娃他也见过,聪敏漂亮,人也善良懂事,据说这两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怎么就闹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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